-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5-0021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5-03-14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5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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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5版)》〔以下简称“高校20条”(2025版)〕,有关情况和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1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驻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深化市校融合发展战略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高校20条”(2021版)〕,有效期至2024年10月。政策实施以来,受到驻济高校院所的普遍关注,校地合作培养了一批高质量产业人才,引育了一批高层次人才团队,取得了一批高水平创新成果,促进了一批高价值技术成果市内转化,激发了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热情,提升了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
为保持政策延续性,提升政策精准性,我们认真学习了《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等上级文件及全市教育大会、驻济省属高校座谈会精神,在学习借鉴西安、长沙、武汉、南京等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高校20条”(2021版)进行了修订优化,形成了“高校20条”(2025版)。
二、决策依据
1.《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发〔2024〕21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48号)
3.全市教育大会、驻济省属高校座谈会精神
三、出台目的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以产业化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将科研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全市四大主导产业、十大标志性产业链群、现代农业和未来产业等,聚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
四、重要举措
“高校20条”(2025版)围绕全市四大主导产业、十大标志性产业链群、现代农业和未来产业等,聚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提出5方面共20项举措。
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人才有效供给。注重多层次人才培养:对于高层次产业人才,鼓励校院企联合培养工程硕博士;对于拔尖创新后备人才,支持高校与中小学共建科学教育基地、英才班,开放研学资源;对于产业教授(导师),支持高校从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选聘;对于技术技能人才,支持本科高校与职业院校开展“3+4”“3+2”分段培养;对于高层次创新团队,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同引育;对于服务产业带头人,支持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设立服务产业带头人工作室等机构。
二是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服务支撑能力。聚焦打造高质量平台载体,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强大动力,打造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整合高校资源构建全链条孵化体系;强化科技成果源头供给,支持高校建设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校企共建技术研发中心,开展产业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定向研发转化;推动校企联合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三是强化市校协同服务地方产业发展。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培养,实施多项支持政策。首先,推动高校技术成果转化落地成立项目企业。其次,鼓励校企合作举办现代产业学院,优化产业急需学科专业,定向培养高质量产业人才。此外,支持高校科研仪器设备共享,鼓励高校面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共享设备。
四是深化科技成果转化赋权改革。为激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活力,实施多项激励与保障措施。首先,鼓励高校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纳入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科研人员可与高校约定收益分配比例。其次,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研人员开展技术交易并登记的,可按70%以上获得现金或股权奖励,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当月工资;技术经理人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此外,建立宽容免责机制,高校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价格并履行公示程序的,单位负责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为谋取非法利益的,不承担后续价值变化责任。
五是建立市校融合发展保障机制。为深化市校融合与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定期对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监测评估,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支持依据;每年开展高校服务强省会建设贡献度评价,对成效突出的高校予以资金激励;定期发布高校科技成果清单,鼓励企业、基金参与转化,支持对高价值成果早期扶持;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对接济南“6+N”基金集群和股权投资,为政策落地提供经费保障。
五、主要创新点
“高校20条”(2025版)在充分考虑政策依据、绩效指标、成本核算基础上,着重突出高校人才供给及贡献、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校企融合、企业充分参与,投入产出三个导向。
一是突出高校人才供给及贡献、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导向。将支持措施、财政资金聚焦到高素质人才供给,高校科技成果市内就地转化实现产业化为目标,调整资金支持方向、额度和“拨改投”方式。
二是突出校企融合、企业充分参与导向。修改后的“新高校20条2025版”,突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鼓励高校联合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平台建设,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
三是突出投入产出导向。强化项目产业贡献的绩效评价,定期对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与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挂钩,将研发投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科技服务业营收等考核指标作为项目绩效目标。
六、新旧政策的衔接与差异
“高校20条”(2025版)政策修订在认真研究剖析《关于加快驻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深化市校融合发展战略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以来的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对推动高校科技成果研发、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市校融合发展、高层次人才引育等成效明显的,进一步巩固并优化提升,持续给予高校院所有力支持,与此同时,也充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借鉴西安、长沙、武汉、南京等城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验做法,结合实施实际进行了创新。
一是人才培养供给:旧政策主要关注高层次产业人才等部分群体培养;新政策注重多层次人才培养,涵盖高层次产业人才、拔尖创新后备人才、产业教授(导师)、技术技能人才、高层次创新团队、服务产业带头人等,如支持高校与中小学共建科学教育基地培养拔尖创新后备人才,支持本科高校与职业院校开展“3+4”“3+2”分段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二是创新平台建设:旧政策支持高校建设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创新载体等;新政策在此基础上,新增打造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推动校企联合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等内容,以构建全链条孵化体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三是成果转化赋权:新政策在科技成果转化赋权改革方面有明显加强,如鼓励高校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并纳入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科研人员可约定收益分配比例;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明确科研人员技术交易奖励比例及税收优惠;建立宽容免责机制,消除高校及负责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后顾之忧 。
七、联系机构及联系电话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成果转化与科教融合促进处
0531-51708806
济南市教育局 高校联络服务处
0531-5170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