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所需材料
1.车主有效身份证明,个人的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的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公章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2.行驶证;
3.登记证书。
通过“爱山东”APP预约成功后,带好所需材料驾车到预约现场办理业务。
二、办理地点及办公时间
1.中型以上客车(除历下、历城)、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鸿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上午9: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历下、历城两区的大、中型客车在所属区车管分所。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周六9:00至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中型货车、大型货车:各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周六9:00至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小型车辆:车辆所在地车管所,济南市车管所、各区县车辆管理所。济南市车管所、各区县车辆管理所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周六9:00至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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