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启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意见的公告
已结束
征集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始时间:2025-04-10 结束时间:2025-05-10
为推动济南市“强新优富美高”目标建设,加快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开发,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起草了《启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10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1.登录济南市政府网站(http://www.jinan.gov.cn),通过网站首页上方“互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hj_zcfg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启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意见”,联系电话0531-58251989。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
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2025年4月8日
启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全市经济领域重点工作部署,我局计划加快推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QB-DQ-26-04”地块(下称“该地块”)的开发建设工作,建设济南起步区城市副中心的地标项目,推动济南市“强新优富美高”目标建设。该地块拟建设25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87号)、《济南市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开展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本项目决策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地块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在黄河大道以南、鹊华西路以东、鹊华东路以西、张公柳大街以北的鹊山生态文化区内,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规划用地面积约4公顷,建筑面积约9.88万平方米,建筑高度约350米。
二、决策事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
2.《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3.《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
4.《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
5.《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87号);
6.《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片区2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济政字〔2025〕12 号);
7.《济南市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8.《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决策事项的必要性
1.落实起步区城市副中心示范区规划建设实施的需要
该地块位于济南起步区城市副中心示范区内,相关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市政府批复实施,成为指导城市建设的法定规划,目前起步区已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有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用地出让等工作。
2.引领济南市文旅产业功能提升的需要
建设济南起步区城市副中心是济南市委、市政府贯彻实施“强新优富美高”战略、推进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该地块建设地标建筑将进一步助力完成区域配套升级,有利于完善高质量酒店餐饮服务体系,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位,促进济南市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济南市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全国文旅城市的建设,对济南市旅游产业长远的影响力和社会效益非常明显。
(二)决策事项的可行性
1.政策支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鲁政办发〔2022〕13 号)中指出,起步区应全面落实产城融合发展理念,走“拥河建城、以产兴城、以城聚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发展道路,全力推动两岸互动、水城共融、人地和谐。综合考虑起步区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现状条件,坚持生态优先、均衡发展、宜居宜业,优化功能分区,形成“一纵一横两核五组团”的空间布局。大桥组团作为“五组团”中的一部分,定位为济南城市副中心,建设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城市公共文化馆群等公共服务设施群,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积极引导省属优质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向起步区布局,高于国家一级馆标准规划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精准衔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黄河鹊华文化公园、黄河文化博物馆、科技馆等馆群和一批展现黄河文化的标志性旅游目的地。
《 济 南 新 旧 动 能 转 换 起 步 区 国 土 空 间 分 区 规 划(2021-2035 年)》中提出构建“一河七廊,双心多点”的生态格局,依托鹊山水库、郊野公园、生态农田等资源,打造鹊华、田园两大绿心。为强化产业导入和重大项目引领,推进鹊山生态文化区建设,打造与绿水青山有机融合的生态商务区(EBD),实现产业、生态与城市更和谐、更高效、更可持续发展,在济南起步区鹊山生态文化区(一期)片区内,依托该品质生态环境布局文化馆群,打造具有活力的文化商业街区,同时结合都市阳台片区,积极打造起步区名片。
《济南起步区城市副中心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确立了
“一年立框架、三年出形象、五年创示范”的分期建设目标,规划了“一心四片”的总体布局,并分别提出鹊山生态文化区、总部经济区、都市阳台、科研办公区、科创金融区的规划范围和功能定位;提出“建设鹊山生态文化区,打造现代城市公园典范”等内容;配套制定了《城市副中心示范区2024年拟实施项目清单》,该地块在项目清单中,力求尽快立框架、出形象。
2.选址适宜
鹊山生态文化区规划充分吸取国内外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通过开展多方案比选的方式,从5家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中评选确定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匡晓明教授领衔的规划设计团队作为街区城市设计编制单位,规划在该地块设置一座 250 米以上的超高层地标建筑,
作为济南起步区城市副中心天际线的至高点,片区整体建筑高度由东西两侧向地标逐级升高,形成错落有致的城市天际线。
3.相关部门支持
为加快推动该地块的建设工作,2024年9月30日,济南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城市设计与建筑风貌委员会组织专题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及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参会,各部门原则上无不同意见,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实施。
4.规划技术措施可行
(1)交通影响可接受
根据《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片区2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起步区鹊山生态文化区(一期)交通详细组织策划》,本项目所在的区域内道路和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供应比较充足,交通承载能力可以满足项目所在片区发展要求,运作服务水平优良。
(2)不涉及历史文化遗产要素
根据《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片区2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不涉及历史城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传统街巷、不可移动文物、古树名木、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等保护对象。同时未新发现具有保护价值的其他建筑。
(3)市政基础设施保障
根据《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片区2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满足片区规划发展需求,结合周边规划道路设置消防通道,满足片区消防救援覆盖需求;同时屋顶消防水箱兼做结构阻尼器,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同时提高结构安全性。
(4)控规公示及专家论证情况
本项目所在片区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片区2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在济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及现场进行公示并征集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对本地块设置地标建筑的不同意见;已召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城市设计及控规成果专家技术审查会,对本地块设置地标建筑无不同意见,技术论证可行。

项目位置示意图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全市经济领域重点工作部署,推动济南市“强新优富美高”目标落实,加快起步区“生态商务区”建设步伐,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济南市和起步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决策草案。
二、决策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87号);《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片区2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济政字〔2025〕12 号);《济南市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出台目的
通过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一座25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打造“生态+商务”协同发展的实践样本,彰显济南城市形象,提升济南市文旅产业能级,增强黄河流域城市群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四、主要内容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拟启动“QB-DQ-26-04”地块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高度约350米的商务商业地标建筑。该项目将按照起步区“生态优先”、“创新驱动”、“产城融合”、“开放合作”、“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等原则开展建设,力图建设引领时代的中国新设计、济南文化传播的新载体、起步区“鹊华新区,黄河新城”的城市新地标。
该项目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城市副中心示范区中的鹊山生态文化区内,区位条件优越。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4公顷,建筑面积约9.88万平方米。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匡晓明教授领衔的规划设计团队作为街区城市设计编制单位,设计方案兼具艺术感染力与技术可信度。
该项目是落实起步区城市副中心示范区规划、提升文旅产业竞争力的有效举措,符合省市战略部署,通过多轮专家论证及团队比选优化方案,交通承载力、市政配套及消防系统均满足规划要求。获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支持,控规公示无异议,技术论证可行。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城市形象,强化黄河流域生态文化展示功能,助力济南建设全国文旅标杆城市。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咨询电话:0531-58251989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对《启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的说明
2025年4月10日至5月10日,《启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在济南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到截止日期,共收到市民12条有效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具体如下:
一、关于对该项目可行性提出建议的共6条,目前正按照相关流程推进草案的决策程序。
二、关于安置房分配、老旧小区拆改的建议共2条,与本次草案征求的意见内容不相符,未采纳。
三、关于交通、路网优化的建议共1条,与本次草案征求的意见内容不相符,未采纳。
四、关于对设计方案提出建议的共3条,与本次草案征求的意见内容不相符,未采纳。
特此公示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
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