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开具方式:进入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山东,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模块操作即可。
红冲:发票未进行入账/勾选:由销售方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山东,点击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模块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无需对方确认。进行红字发票开具即可。
发票已入账/勾选:由销方/购方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山东,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模块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另一方通过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模块进行确认(需72小时内进行确认,超过72小时确认单自动作废,如需红冲需要重新开具确认单),完成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即可。
注意:若企业想要对发票进行部分红冲,则红冲原因需要选择销售折让或者销货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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