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旅客道路运输证的审验流程、所需材料等相关信息。
发布日期:2025-04-17 11:31:54 所属单位: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客运出租

答:道路客运车辆年度审验业务规范 :

一、申请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客运车辆的年度审验业务。

三、提交材料 《济南市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审验表》(原件1份):审验车辆应参加道路客运车辆隐患排查年度集中审验,市内四区外的企业车辆隐患排查由属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验,审验合格的《道路客运车辆隐患排查记录表》交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车辆隐患排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审验。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单(复印件1份)、《营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原件1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原件1份)、《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需含最新车辆审核记录)。

四、审核要点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第八十三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违法违章记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类型等级评定情况。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五、办理程序受理:道路运输经营者携带申请材料向道路客运服务窗口提出办理申请。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36号,城乡客运服务中心综合大厅东侧楼1楼综合服务大厅103室。联系电话:0531—6235616162356171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中区站前街9号)四楼E5-E8窗口。

审核: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经营者,办理《道路运输证》审验,并将资料存档。复查:班车客运部、包车客运部定期组织对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处室定期进行抽查监督。

六、归档材料《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审验表》(原件1份)。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单(复印件1份)。《营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原件1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原件1份)。

七、发放材料:《道路运输证》电子证照。

详细办理流程及各类表格市民可登录网址进行查看。http://zwfw.jinan.gov.cn/jpaas-jiq-web-jnywtb/front/transition/ywTransToDetail?areaCode=370100000000&innerCode=3aa3952b-15b2-480d-8cbc-f9caa6faa5d6&taskType=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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