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出口应征税货物,开具委托出口证明和代理出口证明的具体要求以及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日期:2025-04-08 10:24:57 所属单位: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税收政策

答:纳税人通过委托方式出口应征税货物的,委托方应该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期内,凭借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委托出口货物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后在《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签章。委托方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转交给受托方,受托方持此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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