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申报、人员增减、补缴类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2025-04-09 10:46:25 所属单位: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社保征缴

答:

问: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鲁人社发【2015】78号文,将参保人本人上一年度收入中,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津补贴的月平均数,作为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同,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收入,减去按规定不纳入缴费基数的独子费、取暖费、精神文明奖、车改补贴后的月平均值。

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买房如何开具社保证明?

 答: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买房所需养老金证明,可到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

单位可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登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通过社会保险-退休管理-打印养老金领取证明功能打印

个人可携带身份证到就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通过社保自助服务设备打印。

功能入口:打印汇总-养老金领取证明打印

问:机关事业单位离职后,咨询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转灵活就业社保具体流程?

答:我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和户口本,非我市户籍的持居住证,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便民中心)办理个人缴费业务,然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问:单位是新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咨询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开户手续?

:根据济南市机关保险办养老保险业务流程规定,请单位负责养老保险的人员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如未换发《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事业法人证》也可办理)

到柜台办理或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进行网上开户。

    问:原来在外省的事业单位工作,今年济南市招考公务员,考入济南市机关单位工作,咨询原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答:可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的养老保险转移至我市。转移线下流程:带本人身份证到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本业务只跑一次的业务流程:个人申请后,其余步骤均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对接办理

问:单位是2011年新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除正式在编职工外,还有一些非在编人员,咨询非在编人员能否和在编职工一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

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在编人员。所以单位的非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以按照济政发 [2007]3 号文件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问:什么单位和人员能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

答:按照济人社发【2015】142号的规定,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可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

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计算?

答: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缴费基数以鲁人社发[2015]78号文所规定工资范围以上年度平均工资确定。

机关单位: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问:新招职工、调入职工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新招人员、从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以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次年起按上年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对于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人员,调入当年可以其调出前的原缴费基数执行,次年可按上年在调出地和调入地的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6%,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是否需要变化?

答:根据规定,当年工资发生变化后,当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不做变化。当年变化的工资额,纳入次年平均工资内。当年工资发生变化,不发生社保缴费基数补缴。 

问:之前在企业工作,考入事业单位后,咨询养老保险如何累计计算?

答:对于之前在企业工作,后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在养老保险转移业务办结后,企业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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