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5-00587 组配分类: 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5-17 发布日期: 2025-05-17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 标题: 议题解读:《关于将我市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起草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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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关于将我市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起草情况的汇报
一、议题事项
《关于将我市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起草情况的汇报。
二、议题背景
202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4〕17号),提出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将我市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简称《通知》),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意见,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结合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审议稿。
三、议题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4〕17号)。
四、议题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总体目标、多渠道提供住房保障、工作要求3部分。一是明确工作总体目标,完善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实物保障轮候库,2025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扎实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二是明确向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人才购房补贴4种保障形式。三是从组织保障、职责分工、房源供给、监督管理方面明确支持措施和工作要求。
五、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通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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