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首先确认该企业登记机关是哪个区县局(即营业执照右下方核发登记机关为哪个区县局),根据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权限,由该企业的登记机关进一步回复。
(一)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及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出资人(主管部门)签署〕。
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咨询电话:0531-6896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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