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高新区汉峪金谷含德基金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5-22 14:36:12 所属单位: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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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经落实,含德基金公司因总部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根据公安部“三统两分”的规定,由高新公安分局负责对公司总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由分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分公司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目前高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已于11月13日受理案件,11月16日正式立为“含德基金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展侦查,现案件正在积极侦办中。

一、【外地投资人要求出具立案回执】高新公安分局立足打击处理公司总部的违法犯罪事项立案侦查,是以“工作中发现”为由侦查立案,无法向外地市投资人出具立案回执。投资人可向各分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立案回执。

二、【如何报案】首先问清楚是哪个分公司的投资人,告知准备好签订的合同、银行流水,到分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济南市高新公安分局只收取济南市高新区投资人报案材料,高新辖区投资人可持相关材料到大汉峪路1166号舜华路派出所报案,或拨打经侦大队24小时值班电话85083880咨询具体事宜。

三、【案件协查】济南作为含德基金公司总部所在地,已经向各分公司所在地发起了协查。经了解,大部分地区在12月5日已经收到了协查,并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如果来电人当地公安还未接到协查,请耐心等待,很快就会接到。

四、【案件进展】目前,公安机关正全面搜集犯罪证据,全力推进案件侦办、追赃挽损等各项工作,司法审计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因该案件案情复杂,涉及关联公司和资金往来复杂、时间跨度长、地域跨度大,其犯罪事实及资产情况需要全面查证分析,案件办理仍需要一定时间。请广大投资人耐心等待,并积极提供犯罪证据及线索,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投资人,尽快到投资分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

五、【是否定性为诈骗或者合同诈骗】案件的最终定性以法院依法判决为准。根据目前证据证明,于某彬等人在多地注册公司,违法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推荐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许以高额利息并承诺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安机关也在围绕于某彬等人涉嫌集资诈骗等其它犯罪,收集固定犯罪证据,如发现涉嫌其他犯罪,将依法并案侦查。

六、【关于公职人员犯罪和保护伞的问题】

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如果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如果群众发现有关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的线索也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举报。

七、【关于追赃挽损】公安机关正深入推进案件侦办,围绕资金流向、车辆、房产等全力追赃挽损。目前已查封、扣押、冻结含德基金公司及高管房产、车辆、银行账户资金等资产一批。按照法律规定,涉案财物的处置将在法院判决后一并依法处理。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尽全力追赃挽损。

八、【关于合法反映诉求的问题】该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请广大投资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组织、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对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实施集访、越级访、重复访干扰公安机关正常办案以及社会公共秩序的,将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九、【关于犯罪嫌疑人于某彬采取强制措施的问题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于彬、王友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未对于彬、王友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主要考虑原因有:一是需要于彬配合查清涉案公司资金去处,特别是外债情况;二是办案期限问题,刑事拘留后最长由检察院37天决定是否逮捕,之后再2个月内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无法收集全各分公司所在地报案材料,办案时间受限。对嫌疑人采取哪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是从最有利于办案角度来考虑决定的,对于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必定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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