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5-00828 组配分类: 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6-14 发布日期: 2025-06-1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标题: 议题解读:关于《济南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措施》起草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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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和省有关要求,以实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示范项目为契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济南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措施》,已征求22个相关市直部门(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达成一致意见,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了提交本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审议稿。
二、主要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发〔2024〕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4〕14号)。
三、主要内容
《济南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措施》提出了力争打造全国北方区域性就业集聚高地和黄河流域创新创业区域高地,塑强“泉就业”服务品牌的工作目标,从推动经济发展带动就业、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提升技术技能水平、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权益保障六大方面提出了20条符合济南实际的创新举措和推进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推动经济发展带动就业。提出了坚持经济发展与就业协调联动、培育产业带动就业新动能、培育就业扩容提质增长极、助力各类企业稳岗扩岗等措施。
2.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提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拓展农民工就业空间、帮扶城乡困难人员就业、支持退役军人、妇女等群体就业等措施。
3.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提出了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推动产教融合发展等措施。
4.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出了强化创业资金扶持、优化创业平台功能、营造浓厚创业氛围等措施。
5.优化就业服务体系。提出了推动就业服务下沉、开展“四个对接”精准服务、拓展“数字赋能”新模式等措施。
6.强化就业权益保障。提出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作用、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措施。
四、决策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济南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措施》,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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