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咨询普通护照申请或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工作时限?
发布日期:2025-06-18 14:34:45 所属单位: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护照办理

答: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若已在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了证件需要加急,请拨打国家移民局12367热线进行反映。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热点推荐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