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之前在单位工作期间有社保欠缴,现在已经超出退休年龄,咨询能否正常申请补缴?
发布日期:2025-06-03 14:48:16 所属单位: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社保补缴

答:已参保的人员,按照鲁人社规[2019]13号文件的规定,未享受退休待遇,属于单位应缴未缴欠费的可以申请补缴,由欠费单位办理,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的应提供法院、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办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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