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提交材料】: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和不动产权属证书。
【其它情形】:
1、买卖双方涉及单位的,另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等单位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买卖双方涉及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的,买受人须为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另需提供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存量房买卖,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应当向交易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材料。处分被监护人房产的,还应当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房产的书面保证。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可以是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5、夫妻双方共同参加房改取得产权的,出售时需双方共同申请办理;
6、相关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二)【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持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大厅房产交易分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具体地址详见后记)。
2、交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受理后需进行房源信息核验,核查房屋是否有查封、抵押等限制信息,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
(三)【承诺期限】:即时办理(全部申请人到场且提交资料齐全的)
(四)【存量房网签具体办理地点】:
1、济南市政务服务大厅房产交易分厅地址:经七路88号。
2、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地址:站前街9号。
3、历下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历下分中心)地址:历下区历山路152号(历山路与经十路交叉口南行200米)。
4、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地址: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5、天桥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地址:无影山东路96号二楼南区。
6、槐荫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地址:经十路28988号槐荫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
7、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地址:历城区唐冶中路、文苑街交汇口东南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8、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地址: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厅(齐鲁软件园往北300米)。
9、长清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地址:通发大道1399号创促大厦一楼长清区政务服务中心。
如对我单位业务仍有疑问的,可工作时间拨打0531-8207730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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