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所创办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可申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问: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补贴标准为1.2万元。
问:如何申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
(1)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向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网上申请:①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选择“单位登录”/公共就业/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进行申报。
②登录山东政务服务(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搜索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选择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区县、街道(镇),进行申报。
申请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确认表》;
②创业者身份证原件;
③企业最近连续不少于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区县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351
市中区 82078416
槐荫区 87958663
天桥区 85867591
历城区 88112933
长清区 87267206
章丘区 83216933
济阳区 84238005
莱芜区 76216086
钢城区 75873066
平阴县 87867123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8871235
南部山区 88112501
起步区 6660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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