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办事项目: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
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
4.《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
5.《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22〕25号文件做好统一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2022〕-21);
6.《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70号)
三、申请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 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发放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测算,2023年10月份开始,失业保险金执行标准为: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南部山区失业保险金执行月标准1980元。
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失业保险金执行月标准1809元。
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失业前的参保单位在行政区划济阳区域内的执行月标准1809元;失业前的参保单位在行政区划天桥区域内的执行月标准1980元。
五、办理程序:
1.申请:
(一)网上申请:
(a)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40452/index.html)—济南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个人办事—失业类—失业保险金申领。
(b)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si.12333.gov.cn)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c)移动客户端“掌上12333”APP、12333和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进行失业保险金申领。
业务系统接收后,按照失业人员最后一次参保地推送至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二)现场申请:失业保险金申领已实现全程网办,网上申请确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在辖区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由工作人员帮助通过网上申请的途径进行申请。
2.审核。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申请人资格、待遇标准、领取期限、发放金额等。
3.发放。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通过银行进行发放。
领取失业金人员,符合领取职业培训补贴、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的,到失业保险金发放地区县经办机构办理。
六、办理时限: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七、业务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历下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 0531-86957133
地址: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便民服务中心大厅
市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 0531-51806980
地址:市中区八一立交桥南100米,市中区政务中心
槐荫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部 0531-87957112
地址: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24号
天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0531-85943846
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
历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室 0531-88066035
地址: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 0531-87268826
地址:长清区平安街道通发大道1399号区行政审批局10楼
章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0531-83213054
地址:章丘双山西街与开先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大厅
济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0531-84238515
地址:济阳区市民中心6楼(济阳区安康街29号)
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0531-76228209
地址:莱芜区凤城东大街60号
钢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0531-75873017
地址:钢城区永兴路52号
平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0531-87890727
地址: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大厦
商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0531-84884517
地址:商河县市民中心A区214
高新区社会事务部就业和社会保险办公室失业保险科 0531-88785761
地址: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中心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失业保险业务经办 0531-88112713
地址: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政务中心2-6窗口
起步区社会事业部社会保障办公室 0531-66604603
地址:起步区市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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