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咨询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2025-07-17 11:01:11 所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劳动关系类

答:根据《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3172号)我市最低工资调整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为2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
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为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

南部山区、起步区、高新区等功能区按相应行政区划执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3101日起执行,鲁政字〔2021169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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