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2025-07-02 16:08:00 所属单位: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社保登记

问:哪些单位可以为其招用的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答: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下简称从业单位)可以为其招用的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问:特定从业人员参保对象主要包括哪几类人员?

答:(1)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人员(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具体指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70周岁,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等各类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2)年满16周岁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经学校批准自行到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学校知悉且同意的勤工助学学生,简称实习学生),在见习单位(见习基地)见习人员。

3)在住院医师等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医学在读研究生

住院医师规培主要包括医学在读研究生、社会学员和已有工作学员委托培训,但是只有医学在读研究生可以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4)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且与家政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的人员)。

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依法与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可以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问:工程建设项目基层快递网点可以按照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吗?

答: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属于强制性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不得将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改为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问: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为被派遣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吗?

答:劳务派遣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不得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问:从业单位为其招用的特定从业人员办理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是自愿还是强制参保?参保地如何确定?参保后是否可以选择性缴费?特定从业人员个人是否需要缴费?

答:按照属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从业单位可自愿在参保地为其招用的特定从业人员办理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从业单位在哪儿参加社会保险就在哪儿办理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后应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从业单位自愿参保,参保后缴费具有强制性。特定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问:实习学生如何办理单险种工伤保险手续?

答:实习学生一般由所在从业单位自愿办理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手续,从业单位在省外的,也可以由所在学校办理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原则上谁参保谁缴费。

问:从业单位如何申请办理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答:(1)从业单位申请办理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首先在社保单位端选择特定从业人员参保标志和特定从业人员类型,上传提交《办理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从业单位违反承诺事项或作出虚假承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社保经办机构后台审批通过后,从业单位通过线上、线下办理增员或减员。

问:特定从业人员缴费基数如何确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如何确定?

答:(1)特定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按照当年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下限即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300%执行,从业单位应如实申报特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难以确定的,月缴费基数可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申报;实习学生、见习人员等没有劳动报酬的特定从业人员,月缴费基数按照当年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下限申报。

(2)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从业单位实际执行的工伤保险费率确定,与法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工单位费率相同。

问: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关系生效的条件、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业单位为特定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保险关系自参保的次日起生效;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保险关系自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次日起生效。

问:从业单位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参保日期前的时间可以进行补缴吗?正常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可以退费吗?参保后未按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如何处理?

答: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补缴参保日期前的工伤保险费;正常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不予退费;从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未按月缴纳的,应补缴工伤保险费。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自愿参保,强制缴费。

问: 特定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从业单位同时从业的,从业单位应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特定从业人员发生工伤,如何认定工伤保险责任?

答:特定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从业单位同时从业的,各从业单位可按照规定分别为特定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特定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由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问:特定从业人员从一个从业单位流动到另一个从业单位工作的,在同一个社保缴费月度内如何缴纳该月的工伤保险费?

答:特定从业人员从一个从业单位流动到另一个从业单位工作的,在同一个社保缴费月度内,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原从业单位与新从业单位都应按规定为特定从业人员缴纳该月的工伤保险费。

问:参加工伤保险的从业单位停止用工当月是否要为特定从业人员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

答:参加工伤保险的从业单位停止用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停止用工当月应为特定从业人员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

问:实习学生毕业后,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记录,是否会影响其应届毕业生资格?

答:实习学生毕业后,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记录,不影响其应届毕业生就业权益。

问:从业单位按照规定自愿为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是否作为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双方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应如何处理?

答:从业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自愿为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不作为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双方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问:从业单位未及时减员的超龄人员(超过70周岁),系统将如何处理?

答:系统会对从业单位未及时减员的超龄人员进行自动减员,并通过单位网办推送提示“特定从业人员XX已到龄自动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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