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3 14:54:45 所属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基数、比例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

根据济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度济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出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32586元。

二、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保持不变,分为两档,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20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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