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居民养老政策咨询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2025-07-03 11:22:32 所属单位: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所属类别:居民养老政策咨询

问:居民养老险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政策实施时(济南市除试点的天桥桑梓街道2009年12月,章丘、济阳农村2010年10月,天桥、章丘、济阳的城镇及其他区县都是2011年7月开始),距规定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予补贴。

问:居民养老保险对重度残疾人参保有何优惠政策?

答:居民养老保险对缴费期间的重度残疾参保人,由政府代缴不低于最低缴费档次的保费;(2)重度残疾人经本人自愿申请,可提前5年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问:什么是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答: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应当对本村(居)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总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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