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园林和林业绿化、国资、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充分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竞争,营造更加公开透明、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充分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竞争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编辑: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