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6-00102 组配分类: 济政发
- 成文日期: 2026-01-29 发布日期: 2026-01-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修改《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政发〔2026〕2号 有效性: 0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推动金融科技产业在济南聚集和健康发展,结合文件实施后评估结果,确定对《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3〕3号)部分内容予以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正文第一段的内容修改为“为抢抓数字经济时代新机遇,加快金融科技发展,助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二、将“一、总体要求”的内容修改为“一、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驱动与数字赋能相结合,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产业,积极深化金融数据要素应用,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引导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利用数字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加快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
三、将“二、重点任务(一)全面集聚金融科技资源1.围绕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建链补链”的内容修改为“1.围绕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建链补链。加强数据、业务等资源倾斜,推动金融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培育5家以上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发挥金融科技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引导和助力上下游、生态圈企业共同发展,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结构和产业链条。动态梳理金融科技产业图谱,积极引进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和较好发展潜力的优秀金融科技企业落户济南,支持金融机构在济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事业部、研发中心,开展金融科技研发及模式、产品、服务推广和落地。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一批在金融科技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
四、将“二、重点任务(一)全面集聚金融科技资源2.建设金融科技培育孵化载体”中“以中科院济南科创城建设为契机,围绕金融科技软硬件开发,依托驻济高校、龙头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金融科技实验室以及金融科技测评中心、认证中心等功能型产业创新平台”的内容修改为“围绕金融科技软硬件开发,依托高校、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建设相关创新机构、工程实验室”。
五、将“二、重点任务(二)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4.加快数字人民币配套设施建设”的内容修改为“4.深入开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工作。全面引导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及相关金融科技企业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应用相关要求,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商户、企业完成数字人民币系统和受理终端改造,完善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推进具有电子化受理能力的商户受理数字人民币,规范使用数字人民币受理标识。加强创新场景应用,在拓展民生服务领域、商户消费领域、文化旅游领域、机关工资代发等基础场景应用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资金监管、跨境结算、医疗康养、贸易金融、科创金融等创新应用场景。大力引进数字人民币应用相关金融科技服务企业,以及身份认证、安全加密等核心技术服务提供商,形成完整的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
六、将“二、重点任务(二)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5.打造数据开放共享与企业服务平台”的内容修改为“5.强化数据赋能。建设完善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支持运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关键技术破除数据融合应用难题,实现数据流通‘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可信的数据融合计算环境。建强用好全市统一的融资服务平台,持续推动市场监管、社保、公积金、水电气等公共数据接入,为企业信用评级和风险画像提供服务。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体系,支持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接入应用公共数据产品,积极探索公平合规的市场化用数机制”。
七、将“二、重点任务(二)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7.加快物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中“数字济南”修改为“数智济南”。删除“大力支持金融专网建设,鼓励通信运营商为金融类客户量身定制具有高可靠、端到端、低时延特性的专网业务”的内容。
八、将“二、重点任务(三)深化金融科技研发应用9.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中“鼓励核心征信企业运用‘大数据风控+AI+征信’‘区块链+供应链’‘征信+’等新模式,提高济南征信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内容修改为“鼓励征信企业创新模式,提高综合竞争力”。
九、删除“二、重点任务(四)营造一流金融科技发展环境11.形成金融科技创新示范”中“建设金融科技成果展厅,展示全市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公开发布金融机构数字金融创新需求,帮助企业对接政府部门场景开放资源”“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申请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等内容。
十、删除“二、重点任务(四)营造一流金融科技发展环境12.扩大金融科技开放交流合作”中“积极承办全球金融科技创业大赛、中国高校金融科技案例大赛,推动设立金融科技赛事济南专场,进一步聚集政产学研用跨界资源,吸引金融科技优质项目在济落地,助力初创型金融科技类企业孵化成长”的内容。
十一、将“二、重点任务(四)营造一流金融科技发展环境13.健全金融科技投融资体系”中“推进‘荷尖行动’上市培育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上市融资”的内容修改为“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上市发债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删除“发挥区县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委会,下同)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合作设立区域性基金或园区基金,促进属地金融科技类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关于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22〕14号)等政策的驱动作用”等内容。
十二、将“二、重点任务(五)提升金融科技监管效能16.加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推广应用”的内容修改为“16.加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推广应用。深入开展全市金融科技前沿技术项目摸底工作,推动亮点项目参与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测试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科技示范项目”。
十三、删除“二、重点任务(五)提升金融科技监管效能17.做好新技术金融应用风险防范”中“支持有实力的金融科技类主体发起成立济南市金融科技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对金融科技类主体开展自律管理”的内容。
十四、将“三、保障措施”的内容修改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完善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聚焦金融科技重点项目、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及时研究金融科技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并制定针对性举措,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为任务落实提供坚实保障。要着力培育金融科技发展的内生动力,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创新,推动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顺畅流动与高效配置,营造促进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生态”。
十五、删除文件中“齐鲁软件园”“明湖国际信创产业园”“加速器”“创客空间”“创新工场”“星火·链网”“山东区块链研究院”“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山东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建信金科”“工银科技”“万得信息”等表述。
此外,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对个别责任单位名称进行变更,并按照有关规范对文件中部分文字表述作出调整、修改。
确定修改的文件内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2026年1月2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修改〈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修改)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
(联系电话:市委金融办服务协调一处,5170295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2026年1月2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修改〈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修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抢抓数字经济时代新机遇,加快金融科技发展,助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驱动与数字赋能相结合,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产业,积极深化金融数据要素应用,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引导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利用数字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加快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集聚金融科技资源。
1.围绕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建链补链。加强数据、业务等资源倾斜,推动金融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培育5家以上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发挥金融科技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引导和助力上下游、生态圈企业共同发展,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结构和产业链条。动态梳理金融科技产业图谱,积极引进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和较好发展潜力的优秀金融科技企业落户济南,支持金融机构在济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事业部、研发中心,开展金融科技研发及模式、产品、服务推广和落地。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一批在金融科技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
2.建设金融科技培育孵化载体。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科技培育体系,支持建设一批金融科技孵化器等孵化平台,提升对金融科技企业的投资、孵化、加速功能。围绕金融科技软硬件开发,依托高校、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建设相关创新机构、工程实验室。(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3.统筹优化金融科技空间布局。鼓励各区县(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下同)结合自身产业优势、资源禀赋等找准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措施,发展金融科技特色领域,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金融科技创新与产业集群。依托中央科创区(CTD)科创企业集聚优势,重点培育和聚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生物识别等金融科技底层技术企业,打造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创新集群。依托中央商务区(CBD)银行保险总部机构集聚优势,吸引银行保险机构的金融科技子公司,以及为银行保险机构提供软件开发、大数据应用、云计算服务等新技术服务的企业入驻,打造银行保险科技产业集群。依托山东新金融产业园股权投资机构集聚优势,鼓励企业拓展金融增值服务,在投资者分析、资产配置、风险计量方面加强研发创新,打造财富管理科技产业集群。依托济南超算科技城算力数据优势,着力布局金融安全相关网络、交换系统、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吸引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系统安全等方向的金融科技企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历下区政府、市中区政府、历城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二)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4.深入开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工作。全面引导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及相关金融科技企业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应用相关要求,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商户、企业完成数字人民币系统和受理终端改造,完善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推进具有电子化受理能力的商户受理数字人民币,规范使用数字人民币受理标识。加强创新场景应用,在拓展民生服务领域、商户消费领域、文化旅游领域、机关工资代发等基础场景应用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资金监管、跨境结算、医疗康养、贸易金融、科创金融等创新应用场景。大力引进数字人民币应用相关金融科技服务企业,以及身份认证、安全加密等核心技术服务提供商,形成完整的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5.强化数据赋能。建设完善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支持运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关键技术破除数据融合应用难题,实现数据流通“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可信的数据融合计算环境。建强用好全市统一的融资服务平台,持续推动市场监管、社保、公积金、水电气等公共数据接入,为企业信用评级和风险画像提供服务。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体系,支持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接入应用公共数据产品,积极探索公平合规的市场化用数机制。(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
6.加快金融云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云服务企业带动作用,支持规模化、开放型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大力集聚云存储、云计算、云服务机构,拓展金融云服务市场,推动云计算产业化发展,形成云服务生态圈,打造全国重要的金融云服务中心。鼓励基于“云”发展业务系统、技术测试、信息安全等云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利用云计算资源开展业务。(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支持服务济南市金融改革发展工作专班)
7.加快物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数智济南建设,将传感器布局与金融场景相结合,为金融机构利用物联网实施运营模式创新提供基础支撑。支持区块链服务网络等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跨链服务,通过分布式账本、智能合约、共识机制等手段解决互联网数据安全性、完整性、可信性问题,为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等金融场景提供底层基础支撑。(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支持服务济南市金融改革发展工作专班)
(三)深化金融科技研发应用。
8.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数字化转型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实施数据驱动战略。加大数字化研发投入,加快系统架构升级,完善科技人才配备,深化与金融科技企业、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将金融科技嵌入服务场景,推动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构建基于客户数据分析的个性化、智能化和定制化的金融服务,完成智能风控、服务创新、流程优化、精准营销等全面数字化转型,构筑全新商业模式,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发挥山东城商行联盟中小银行金融科技共享服务平台功能,持续建设优化业务、数据、AI三大中台,不断提炼共性基础服务能力并进行封装,为成员行数字化应用提供灵活强大的公共支撑。(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支持服务济南市金融改革发展工作专班)
9.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深入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加强涉农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全链条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分析,实现融资需求精准授信。扎实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鼓励和支持证券、期货、基金等资本市场类金融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金融科技创新,有效降低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产业链金融,实现链上企业信贷需求的精准识别和智能投顾,推进区块链技术与数字票据融合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链平台申请上海票据交易所“直连接入机构资格”。依托人民银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在跨境投融资业务中的创新应用。推动金融科技赋能保险业,加快“政保通”平台基础支撑和应用系统开发建设,深入开展大数据融合应用。积极培育和发展企业征信市场,鼓励征信企业创新模式,提高综合竞争力。以信息技术服务、人工智能等国家级、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支撑,推动金融科技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加快金融科技企业和新技术应用落地运营效率,推动新主体、新技术、新业态良性互动发展。(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支持服务济南市金融改革发展工作专班、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深化金融科技产学研合作。鼓励金融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金融科技国内外交流合作,建设一批产学研合作基地,营造良好的金融科技创新氛围。发挥新型研发机构平台创新优势,加快汇聚起一批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开展金融科技底层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示范应用。依托国家金融业密码应用研究中心,开展密码应用安全、金融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研究、测试及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国产密码技术在数字人民币中的创新应用。支持银行机构与知名高校、IT企业等联合成立“数字金融创新实验室”,在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业大数据应用研究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市科技局)
(四)营造一流金融科技发展环境。
11.形成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充分利用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等国家级平台先行先试优势,探索人工智能等前沿金融科技技术在综合金融服务领域的创新运用,打造金融科技创新“试验田”。积极推动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高校院所等,参与数字人民币等金融科技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提升济南金融科技竞争话语权。(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12.扩大金融科技开放交流合作。依托济南科技金融论坛,邀请金融科技领域国内外专家学者、金融机构高管和知名企业家参会,听取业界专家对金融科技领域重大问题、前沿问题、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国内金融中心城市、黄河流域城市开展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以沪济金融科技基金合作为重要抓手,深化与上海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全面合作。鼓励外资金融机构、专业中介机构等参与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引荐国内金融科技要素资源,助力优秀金融科技类企业“走出去”和优质金融科技项目“引进来”。(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市投资促进局)
13.健全金融科技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主题基金作用,重点投向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隐私计算等为基础的金融科技新技术,积极孵化或引进金融科技优质项目。积极吸引投资金融科技类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来济发展,完善路演交流、项目对接等机制平台,为风投创投资源与金融科技类企业对接提供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上市发债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金融科技类企业以基础技术运营收入为底层资产,探索发行证券化产品。将有意愿的金融科技企业纳入金融辅导,支持金融科技园区开展“金融管家”试点。(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市投资促进局)
14.培养引进金融科技人才。依托高校以校企合作模式组建金融科技产业学院或研究中心,设立金融科技专业课程与学科方向,推动底层技术与金融的跨学科课程设计。积极对接金融科技企业,以政企校合作示范项目模式在济设立金融科技培训中心。吸引国内外金融科技高端人才来济发展,在人才就医、安家落户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市委组织部)
(五)提升金融科技监管效能。
15.提升金融监管智慧化水平。用好山东省“金安工程”建立的大数据监管平台和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加强与专业中介力量、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形成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金融监管与风险监测防控体系,推进线上监管与线下检查相结合,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效能。依托全市“数字社会”体系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结合数据模型、典型场景等,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提升非法集资线索发现、归集研判、分发查核、打击处置等全链条运行效能。落实职能、监管部门前置处置职责,坚决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支持服务济南市金融改革发展工作专班、市公安局)
16.加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推广应用。深入开展全市金融科技前沿技术项目摸底工作,推动亮点项目参与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测试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科技示范项目。(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市委金融办)
17.做好新技术金融应用风险防范。引导金融机构充分评估新技术与业务融合的潜在风险,完善应急措施和风险拨备资金等风险补偿措施,明确新技术应用的运行监控和风险应急处置策略,防范新技术自身风险与应用风险。建立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和防护措施,确保在用户充分知情、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规范开展数据收集使用,避免数据过度收集、误用、溢用。(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市委金融办)
三、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完善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聚焦金融科技重点项目、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及时研究金融科技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并制定针对性举措,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为任务落实提供坚实保障。要着力培育金融科技发展的内生动力,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创新,推动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顺畅流动与高效配置,营造促进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