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发展 我市修改实施意见释放新动能
发布日期:2026-01-31 09:44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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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是构筑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是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底层支撑。2023年3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抢抓数字经济时代新机遇,加快金融科技发展,助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对《实施意见》部分内容予以修改。

修改后的《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明确了我市金融科技发展的主要任务。促进金融科技专业资源汇集。鼓励我市范围内金融科技产业集中式发展,培育多家具有突出影响力的成长性企业;加快金融科技孵化平台以及创新机构、工程实验室建设;对金融科技空间布局进行部署规划,支持有关金融科技资源下沉区县(功能区),并根据产业优势等条件和富集资源要素,建设具有不同功能特色的创新与产业集群。

在基础设施领域提高金融科技发展水平。加快建设金融科技基础设施。持续加大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建设,推动形成高效稳定、丰富完善的数字人民币生态环境;完善数据平台建设,逐步推进数据开放、数据共享、数据交流;推进在物联网领域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等现代化服务应用场景提供重要的保障。

加大实验室阶段的金融科技资源投入。引导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加大投入,优化科技专业人才招聘、培养流程体系;加强金融科技跨行业合作,推动高校、研究机构、金融机构、企业等建设产学研一体的培育孵化场所;创新探索可应用金融科技的场景,将金融科技与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相结合,积极申报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加大区块链技术在跨境结算等领域的应用推进力度。

在发展环境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推动设立主题基金,为风投创投与金融科技企业的对接交流打造平台,支持金融科技类企业多元融资;加强城市间金融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引进优质项目;在高校间开展宣传,鼓励设立金融科技专业课程与学科方向,为在济金融科技优秀人才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提高对金融科技人才资源的吸引力。

增加监管领域的金融科技资源投入。科学认识金融科技应用中的底层风险、技术与业务因素创新叠加引起的扩散风险,依托各类风险监测制度安排与政策工具,提升金融科技风险管理水平;及时监测发现非法集资等各类案件出现,提高金融行业监管的智能化水平;加大宣传引导,重点是在各金融机构间要树立风险意识,推动健全风险应急处置策略。

修改后的《实施意见》较原《实施意见》的主要差异内容包括,修改与当前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的表述,按照有关规范对文件部分文字表述作出调整、修改,以及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对个别责任单位名称进行变更。如将“二、重点任务(二)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4.加快数字人民币配套设施建设”的内容修改为“4.深入开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工作。全面引导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及相关金融科技企业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应用相关要求,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商户、企业完成数字人民币系统和受理终端改造,完善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推进具有电子化受理能力的商户受理数字人民币,规范使用数字人民币受理标识。加强创新场景应用,在拓展民生服务领域、商户消费领域、文化旅游领域、机关工资代发等基础场景应用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资金监管、跨境结算、医疗康养、贸易金融、科创金融等创新应用场景。大力引进数字人民币应用相关金融科技服务企业,以及身份认证、安全加密等核心技术服务提供商,形成完整的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


原文链接:济南市人民政府修改《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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