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济南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聚焦低空经济发展关键环节,为济南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次出台的《办法》设总则、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应用推广、飞行服务、安全保障、附则共7章40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相关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办法》明确了发展改革部门统筹低空经济发展的工作职责,并规定了财政、城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育、气象、公安等与低空经济发展相关的主要部门的具体职责。
为进一步支持低空经济新兴产业发展和创新,《办法》作了以下规定:明确全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编制要求,统筹推动低空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产业集聚;支持创新驱动,鼓励低空经济全产业链创新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强化保障措施,完善低空经济政策、金融、人才、知识产权、标准体系、试验基地等保障措施,促进产业发展。
为加快培育低空应用场景,强化低空飞行应用推广,《办法》规定:立足培育市场需求,推动低空飞行在生产作业、公共服务、交通物流、低空消费等方面的创新应用;结合我市实际,聚焦物流配送、文体旅游、农业生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政务服务等应用场景,明确支持推广和发展的相关措施。
原文链接:济南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
编辑:吴晓璐
- 热点推荐
- 相关阅读
去年我市外贸进出口总值2898亿元
01-30
“十四五”时期市属国企资产总额突破1.4万亿...
01-17
2025年我市数字生态指数位列全国第7
01-14
我市出台新版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01-09
“十四五”时期我市财政收入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
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