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总体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对保障国家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全面提升我市重大基础设施的抗震防灾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实施意见》按照“防大震、减大灾”的基本原则,以提升重大基础设施地震安全为工作目标,全面摸排风险,积极开展监测评估,实现地震灾害应对模式从“被动响应”向“主动保障”的转型。摸清风险底数,全面掌握我市重大基础设施的抗震“健康状况”;建立预警体系,通过现代化监测手段,实现对地震风险的实时感知和智能预警;提供决策支撑,为设施的应急处置、加固改造提供精准、科学的数据依据,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地震安全,提升城市地震安全韧性。
在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摸排范围和责任分工,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大型水利水电设施等可能影响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8大类重大基础设施进行精准摸排,完善建设规模、建成时间、抗震设防标准等基础信息,建立动态更新台账,并收集地震地质、设计施工等相关基础资料,为后续实施分级分类、一项一策的监测评估与处置措施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其中,具体摸排范围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包括单跨跨径超过150米的特大桥;长度大于3000米的特长隧道;水深大于20米、墩高大于80米、跨度大于150米及其他技术复杂、修复困难的铁路桥梁;跨黄桥梁和隧道、轨道交通枢纽等。大型水利水电设施,包括大(2)型及以上水库、引调水工程的主要建筑物,大型河道堤防等。重大能源基地,包括百万千瓦级能源基地等;大型矿山。油气储运骨干工程,包括油气干线输送管道;石油化工钢制设备中公称容积≥30000立方米的立式圆筒形储罐和高度大于80米的裙座式直立设备。国家电力系统枢纽工程,包括国家和区域电力调度中心;国家骨干电网枢纽变电站,包括国家信息枢纽节点:机架数量超过3000个的电信枢纽楼(机房)等信息枢纽节点。超高层建筑,包括高度超过200米的建筑。还有其他包括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国家重大科学装置工程等可能影响国计民生、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的重大基础设施。
在实施全周期管理模式方面,《实施意见》从“震后评估”模式改进为“震前、震时、震后”全周期管理模式。震前“监测”,检查复核重大基础设施服役环境的现状和变化,为每个重大设施部署不少于10个测点的高精度监测设备,建设地震响应实时监测平台,24小时不间断捕捉结构振动、应变、位移、沉降等各种响应变化,并将监测数据并入市地震台网。震时“预警”,当地震波来临时,系统自动发出预警,为交通信号管制、能源管网关断、重要设施紧急停置、人员快速疏散等应急措施争取宝贵的反应时间。震后“评估”,根据实时监测的高精度监测数据,使用三维数字模型与有限元仿真技术,对设施在地震作用下的响应进行高效模拟与动态风险评估,可以精准判明设施的抗震薄弱环节,科学确定风险等级,为判断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后期开展的除险加固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原文链接: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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