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6-00019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6-01-08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济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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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济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修订背景

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2020年我市制定了《济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济政发〔2020〕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年度计划编制等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规范,有效提高了政府投资质量和效益。202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完善政府投资计划编制、规范政府投资决策程序等工作提出新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同步启动《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做好与《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效衔接,我市开展了本次修订工作。

二、决策依据

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三、出台目的

为有效落实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和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最新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决定启动本次修订。此次修订立足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际,旨在通过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审批决策、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管等全流程工作,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为提升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重要举措

《管理办法》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政府投资活动进行了全方位规范,通过制度优化推动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一)深入贯彻上级政策要求

《管理办法》与《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了有效衔接,做到本办法的各项条款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确保了制度设计的合法性,使得本办法在法律框架内具有坚实的基础。同时,深入贯彻了国家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层减负、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等文件要求,确保能够指导当前政府投资管理实际工作。

(二)规范完善投资决策程序

《管理办法》通过强化部门联动、规范评估程序、引入多方论证等措施,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程序。通过统筹项目审批与财政约束,实现项目管理和政府资金使用的良性互动,增强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推行“先评估、后决策”及多重咨询机制,提升项目决策的专业性与公信力,减少盲目投资和决策风险。同时,严格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评估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投资决策制度的不断完善,将有力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

(三)严格投资计划管理和执行

《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工作,建立了“初审-审查-审定”三级审查程序,并引入第三方评审机制,将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计划编制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同时,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对未列入投资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提出刚性约束,并对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执行和资金拨付提出要求,将资金拨付与计划进度、实施进度紧密挂钩,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加有力保障项目推进实施。

(四)不断强化全流程管理

《管理办法》针对过去缺乏项目生成机制的问题,新增了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内容,对项目单位科学合理谋划项目提出明确要求,加强了政府投资项目源头管理。《管理办法》还对项目变更、建设工期、竣工验收、财务决算、资料存档等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建立了多部门协同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五、新旧政策差异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主要增加了国家、省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最新要求,完善了相关工作程序。

(一)主要章节修订

1.新增“政府投资项目谋划”章节,压实项目单位谋划职责,对科学合理谋划政府投资项目提出明确要求,从项目谋划源头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质量。

2.删除原“法律责任”章节,对于违反政府投资管理规定的行为,统一按《政府投资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执行。

(二)政府投资决策内容修订

1.新增对市政府规范筹措和使用政府投资资金工作要求,明确不得违法违规举措债务。

2.为实现项目管理和政府资金使用的良性互动,决策过程中增加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要经财政部门充分论证,并出具资金证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审批或核定时,应征求同级财政部门的意见,涉及资金调整的项目变更也需征求财政部门意见。

3.为提高决策质量,对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工作进一步强化,并对中介服务机构承担项目评估资格提出明确要求。

4.新增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估工作要求,明确不得擅自变更报告编制范围,不得增加新的评估内容和环节。

5.对政府投资项目可以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设备更新”、“部分扩建、改建”等项目,进一步优化审批工作。

(三)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内容修订

1.新增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审查批准程序,明确投资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和其他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初审、审查和报批等流程规范政府投资计划编制工作。

2.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强调政府投资计划刚性约束,明确未列入投资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实施,不得进入招标投标程序。

3.新增要按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等,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拖欠内容。

(四)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内容修订

对政府投资项目变更情形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变更项目法人”,对建设规模变更条件进行了明确。

六、解读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

联系人:高春勇

联系电话:0531-51708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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