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办理边防证的流程、材料及地点?
答:边防证业务的办理已移交出入境部门。
1、年满16周岁的中国内地居民、华侨、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办理边防证的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居民身份证等),华侨(普通护照或旅行证等),港澳台居民(回乡证、台胞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护照、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停留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其中非济南户口的内地居民还需提交济南居住证。
2、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发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可与主申请人偕行办理,一位主申请人最多偕行两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应当提供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 可以证明与偕行人监护关系的材料。
3、边防证一般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可多次往返,以就业为由办理有效期为一年的边境管理区通行证,还需提交劳务合同等长期工作证明材料,对于经常往返边境管理区的个体运输驾驶员,如无法提供劳务合同等证明材料,可提供准驾车型为A或B的驾驶证。
边防证不可委托代办,需本人持上述材料前往出入境大厅当场办理,原则上可当场签发。办理地点与出入境接待大厅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