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模综述
一、背景
为了落实《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中提出的“城市环境保护要建成若干个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的目标,探索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提升城市环境管理的水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1997年决定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工作,并且将这项工作制度化,建立了完整的考核体系和严格的工作程序。
二、全国创模形势
1997年到2005年12月,共命名56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4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并且在山东和江苏两省出现了威海模范城市群、苏州模范城市群和常州模范城市群。在获得称号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一半以上是大城市,小城市占近2/5,地级市和县级市居多。
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名单
2006年
4个
天津市、马鞍山市、廊坊市、上海市浦东新区
2005年
9个
成都市、富阳市、宝鸡市、桂林市、胶南市、莱西市、日照市、蓬莱市、潍坊市
2004年
12个
绵阳市、无锡市、金坛市、溧阳市、福州市、镇江市、常州市、沈阳市、克拉玛依市、库尔勒市、江门市、重庆市渝北区
2003年
3个
吴江市、南京市、东营市
2002年
8个
惠州市、招远市、绍兴市、乳山市、海门市、长春市、扬州市、胶州市
2001年
杭州市、宁波市、常熟市、太仓市
2000年
青岛市、江阴市、大庆市、文登市
1999年
5个
海口市、汕头市、苏州市、天津市大港区、上海市闵行区
1998年
昆山市、烟台市、莱州市、荣成市、中山市
1997年
6个
张家港市、深圳市、大连市、珠海市、厦门市、威海市
三、济南市创模历程
2003年,济南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重大决策,确定用4年多的时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针对创模的3项基本条件和25项指标,我市创模工作的重点是实施“六项工程”和开展“一个运动”。即:实施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蓝天保护工程”;实施以节水保泉、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碧水工程”;实施以控制扰民噪声源、创建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居住小区为重点的“安静工程”;实施以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为重点的“固废治理工程”;实施以绿化美化和生态建设为重点的“绿化建设工程”;实施以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和“环境优美乡镇”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创模细胞工程”;深入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通过三年多的扎实工作,各项指标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创模28项指标中我市达到和基本达到了26项指标。市政府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确定全力冲刺,今年9月底各项指标全面达标,10月份申请进入国家验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