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是什么?

学生资助是指国家、地方政府及社会机构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提供的经济援助与支持体系,旨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涵盖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全阶段。

资助政策一览表

    1、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政策内容: 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在园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除保教费。

    办理程序: 每年9月30日前,幼儿家长根据相关规定,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递交《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幼儿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园手续,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相应资助。

    2、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政策内容: 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

    办理程序: 每年9月30日前,在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结束后,幼儿家长根据相关规定,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递交《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政府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幼儿园组织实施,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学期动态调整。

    1、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政策内容: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小学、初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城市低保家庭和特殊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应保尽保,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办理程序: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向学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递交《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认定申请表》,经学校评审认定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春秋学期发放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

    2、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

    政策内容: 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教科书费。

    办理程序: 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1、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政策内容: 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含学费、住宿费、课本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程序: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实施细则》规定的免学杂费范围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申请表》。

    2、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政策内容: 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

    办理程序: 每年9月30日前,在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结束后,幼儿家长根据相关规定,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递交《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政府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幼儿园组织实施,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学期动态调整。

    1、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政策内容: 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公办学校按市人民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程序: 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2、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政策内容: 资助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办理程序: 每年9月30日前,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学生根据规定的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申请表》。中职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春季学期为5月31日前,秋季学期为11月30日前。

    1、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政策内容:

    办理程序: 1.市属(含民办)高校学生免学费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建档立卡学生向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递交《济南市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学校对申请学生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
    2.部属、外省高校学生免学费实施流程:每年10月31日前,部属、外省高校学生向生源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提出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递交《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高校学费收据。
    3.济南市定标准建档立卡高校学生免学费实施流程:属于济南市属高校的学生在学校申请办理,其他学生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

    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政策内容: 资助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预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额度由高校结合实际在2200-44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办理程序: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认定申请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审结果。每年11月15日前,高校将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按隶属关系报教育部门。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政策内容: 资助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办理程序: 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政策内容: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办理程序: 具体按照《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