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负责筹措、管理和使用城建重点项目资金,承担重点项目的投资、管理、开发及相关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负责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拆迁安置用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对市重点工程投资建设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土地的整理、熟化和收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