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中心主要职责,内设8个职能处。 1、综合处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旧城改造发展规划,汇总旧城改造项目方案;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办理旧城改造项目的相关手续;负责中心文秘、信息、信访、档案、保密、接待、会议及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中心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领导交办事项、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2、财务处 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和旧城改造资金筹集工作;根据确定的旧城改造项目计划,编制中心投融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各项工程开支进行成本核算,编制财务报告;收取和管理有关费用,监督各项支出。 3、项目一处 4、项目二处 5、项目三处 6、项目四处 7、项目五处 8、项目六处 以上六处,按照中心的统一安排,负责旧城改造项目的策划,制定设计方案,进行项目投入产出评估测算;负责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拆迁,以及拆迁安置用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批准的旧城改造项目土地的整理、熟化和收储工作;负责旧城改造项目重点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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