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宣传贯彻仲裁法,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二) 负责落实仲裁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 负责受理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制作和送达法律文书。

(四) 负责协助法院开展仲裁案件的保全和执行。

(五) 负责仲裁员的选聘和管理。

(六) 负责开展仲裁理论研究。

(七) 负责开展仲裁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八) 负责受理当事人关于济南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仲裁案件的信访事项。

(九) 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十)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