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237010049300771XN/2026-21530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6-02-11 发布日期: 2026-02-1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供销合作社 统一编号:
- 标题: 中共济南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市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8日至6月13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部署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党组成员为主要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坚持以问题整改落实为导向,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意识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制定《中共济南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建立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通过规范“第一议题”学习流程、制定理论学习计划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三农”工作、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内涵,为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兼顾“当下改”与“长久立”。聚焦重难点问题抓整改,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整改。将巡察整改与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和“三件大事”有机融合,既推动整改与业务有效衔接,又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目标。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主动性不强、紧迫感不足,纵深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不够坚决有力方面问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研力行不到位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对供销合作社政治属性和使命任务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
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效应。
②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三农”工作、供销社综合改革等专题。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安排,创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采取专题读书班、报告会、现场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进一步提升学习质效。
③完善制度建设,市供销合作社党组研究制定《中共济南市供销合作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中心组学习补学等制度。
④结合党组2025年理论学习安排中“三农”工作专题开展交流研讨。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供销社实际工作,推动文件精神落地见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政治敏锐性不强,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浅表化。
整改情况:
①印发《中共济南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会议事规则》《中共济南市供销合作社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明确议事原则、范围、程序等内容,推动各项决策符合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针对“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组织研讨交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的重要讲话精神,逐条梳理、对标对表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结合供销合作社“三件大事”和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目标要求,研究制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重要讲话精神重点任务台账》,将贯彻落实工作转化为具体、可量化的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整改结果:已完成
(3)“为农务农姓农”底色还不鲜明,“红色供销 合作为农”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
对各个区县农产品进行全面摸排,挖掘区域特色农产品,组织各区县社及市供销合作社直属有关企业参加山东供销金秋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围绕为农服务积极开展项目谋划,储备2个为农服务相关重点项目,包括位于长清区的粮食物流产业园为农服务综合体项目、位于平阴县的粮食仓储及大宗贸易项目。落地农业类项目2个:山东济供源虎黑猪全链产业发展项目冷链仓储中心和分割车间已经建设完毕,通过现场验收投产并于2025年12月起向省内部分地区的城市供货;省供销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种子研发项目已经引进“中农豆”等高产品种,种植试验田5万余亩。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深拓党组领导作用不充分,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动力不足问题
(1)“拉高标杆 力争上游”的精气神不足,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
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聚力做好“三件大事”。严格落实“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召开“年度考核推进会”,调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挂图作战,确保高质量推进考核工作。加大与外界沟通宣传力度,将供销社推动综合改革和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的重点业务、特色工作予以展现。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落实市委重点工作部署要求推进缓、步伐慢,推动供销资源向重点项目倾斜的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
召开会议部署“十五五”项目储备申报相关工作,向市发改委报送5个“十五五”重点项目。为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的落地与山东省环境集团共同赴山东亚洲金属循环利用环保有限公司及河南葛天再生资源产业基地考察交流,积极与中国资源循环利用集团子公司神州再生公司、中再生投资控股集团进行对接,寻求合作机会。为促进供应链业务提质升级、做大做强农产品流通业务,赴中海御山首府、中海珑城、中海珑湾等中海旗下物业调研,研究推进社区团购线下店项目。与山东民生数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召开碰头会,促进项目落地,决定山东民生数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平阴县社先行试点玉米贸易。供销投资集团已经完成济供粮食现代产业园项目内部决策流程。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深化推动社有企业和基层社改革系统性重塑不够,激活为农服务强引擎缓慢滞后问题
(1)激发社有企业发展活力不够。
整改情况:
①召开“拉高标杆 争创一流”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深刻剖析当前形势下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并就推动社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事项与企业展开交流。印发《社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意见》,完成社有企业的权责清单修订稿的起草及部分社有企业的管理制度的完善,通过改革激发社有企业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②开展企业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更全面规范的财务管理建议。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强化节约意识,规范资金使用,优化资金流动性的管理;强化制度管理,精细化成本管控,降低财务风险,为企业发展铆足后劲,做好全面后勤保障。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用力不足,济南供销农业服务集团服务内容单一,引领能力较为有限。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完善农资供应体系,促进农资供应规模提升。推动济南地区“1+8+X”农资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资流通网络。
②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业务,2025年农服集团和再生资源总公司2家社有企业中标我市农业废弃物回收业务,为农服务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为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③继续做大做强“济供农盟”,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务的开展。目前“济供农盟”成员数量达到150家,服务土地面积扩大至10万亩次。为应对2025年秋季的极端降雨天气,供销农服集团组建“青年突击队”,购进2台履带式联合收割机投入抢收,共完成秋粮抢收1000余亩。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对基层社统筹发展带动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
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空白抓重组、薄弱抓改造、较强抓提升”为路径,将基层社改造提升与为农服务中心打造、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社有企业发展统筹起来一体推进,逐步恢复全市基层供销社服务功能。截至2025年12月底,在全市8个设立区县级供销社的区县已实现街道(镇)级基层社基本服务功能在涉农街道(镇)全覆盖,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深耕为农服务核心职能发挥不充分,在增强为农服务硬实力上仍有差距问题
(1)农资保供能力有落差。
整改情况:
加快布局“1+1+N”农资仓配保供体系。省级层面,全力支持、参与和配合省级农资仓配基地在济南落地;市级层面,指导市供销合作社农服集团加快与各区县供销社的联合合作,加快推广“济供农服”品牌建设;区县层面,加强对区县供销社的指导力度,积极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直供,打造1小时农资配送服务圈。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已完成51个农资经营服务网点的改造提升,累计仓储能力达到7.5万吨,有效提升全市农资保供能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农产品流通网络有短板。冷链仓储能力较为薄弱。数字赋能能力弱,“济供优选”社区在线团购仅能覆盖市中区14个社区20个网点。
整改情况:
①整合系统内外资源,积极开展联合合作,大力拓展冷链仓储业务,逐步提升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冷链仓储能力。当前冷库库容已有一定规模,可满足部分周边区域生鲜农产品的短期存储需求。目前,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冷库库容已达到2.1万立方米,有效提升了冷链仓储保障能力。
②持续拓展“济供优选”团购业务覆盖面,2025年底济供优选社区团购业务覆盖市中、槐荫、历城、历下4个区,超过35个居委会管辖区域,同时拓展传统渠道“团长”280家,拓展合作自提点180家,辐射人口70万,常规经营品类覆盖蔬菜、水果、米面粮油、肉蛋禽奶、厨房调味、酒水饮品、清洁日化等。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较弱。市供销合作社尚未独立开展全程土地托管服务。
整改情况:
培育壮大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省级层面,支持省市区三级供销社出资组建的鲁供丰农公司拓展土地托管服务范围;市级层面,指导市供销合作社农服集团立足实际有序开展土地托管服务,逐步实现由单环节、多环节土地托管向全程土地托管转变;区县层面,继续鼓励区县社因地制宜开展多环节土地托管和全程土地托管服务。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全程土地托管服务12万亩,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共548万亩次,全市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还不完善。
整改情况:
①持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以山东济供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为实施主体,积极推进钢城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叉车、抓机、打包机等分拣加工设备的采购进场工作,合理规划分拣中心作业区域,优化分拣流程,实现分拣中心分选、拆解、打包、储存等初加工功能,在此基础上加快开展电动自行车拆解业务。加强与相关部门、济南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合作,改造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4个。对钢城区、莱芜区、济阳区、商河县等区域废旧地膜与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了调研摸底,制定废旧地膜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方案。
②“农村废弃物回收”方面,聚焦农膜与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指导区县供销社因地制宜做好农村废弃物回收工作,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动社有企业山东济供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对接,争取市农业农村局对农村废弃物回收的授权委托与政策扶持,积极参与开展农村废弃物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不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依然凸显方面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推动管党治党压力向纵深传导还不够问题。
(1)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履行有缺失。
整改情况:
①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敢于动真碰硬,做到亲自过问、常抓常管,与班子成员、社有企业主要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下发《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廉政谈话的工作提示》,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工作。
②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年轻党员干部和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召开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积极支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工作情况,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监督执纪。
③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反对只抓业务不抓风纪、只管发展不管腐败等错误思想,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指导分管处室和联系企业“两手抓、两促进”。通过提醒、教育、谈话等形式,对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
④制定印发调研计划,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在开展分管领域业务工作调研、检查指导时,必须同步了解、检查、调研该单位或领域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实际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成效。形成《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情况统计表》。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对影响本单位政治生态问题未如实反映。
整改情况:
①全面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明晰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三级五岗”责任的通知》(济直党工发〔2025〕6号)精神,夯实“三级五岗”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补短板、强弱项。
②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政治生态评价办法(试行)》,坚持“政治引领、问题导向、综合评判、实事求是”原则,聚焦政治生态评价“九盯九看”等重点内容,下发《济南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负面清单》,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八小时以外”自律承诺书,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员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将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抓好抓实。
③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对社有企业单位管控,促进履职尽责、廉洁规范用权。
整改结果:已完成
(3)“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到位。
整改情况:
①着力完善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警示纪律教育机制,印发《济南市供销社关于建设清廉供销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清廉供销建设主体责任。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编写典型案例汇编,组织党员干部实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展2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6次,切实做好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结合节假日、重大项目推进等关键节点,发布传达廉洁提醒41次,引导干部职工严守纪律红线。
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系统内违法违纪案件纳入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一并进行剖析。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金融资产监督管理责任乏力,财务内生风险防控流于形式问题
(1)社有资本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①组织财务人员进行账务成因分析,聘请相关税务所协调筹划税款事宜,查找账目、分析原因,进行账务处理,已申报缴纳税款。同时,开展企业往来款全面自查,整理挂账明细台账,根据实际情况“一科一清”,聘请第三方机构依法依规分批处理解决。
②对资产情况进行核实,查找分析原因,按照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补提折旧、报废处理。由财务、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成立小组,对账面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做到账实相符。指导企业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购置、使用、转移、处置全流程管理,提升社有资产管理的能力和效率。
③对相关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财务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督促其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审批流程、附件标准等内容,确保报销程序严谨、凭证完整。加强业务学习培训,重点围绕“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报销审批流程、票据附件审核标准”等内容,切实提升财务人员的审核严谨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2)经营性租赁房产监督管理有漏项。
整改情况:
完善房产出租制度,强化全流程管控。修订完善《济南市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强调“禁止转租”的要求。起草社有企业房产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对特殊情况转租设置“书面申请—多部门审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签订三方合同”严格流程。建立“企业自查+资本运营平台检查+供销社督查”的三层监督体系。
整改结果:已完成
(3)社有企业工程监管有漏洞。
整改情况:
督促相关企业针对工程项目招标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制定招标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完善工程项目报送备案和审批机制,强化问责机制。落实合同签订全覆盖,建立合同台账,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组织合规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及合规意识。制定《社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社有企业达到一定条件的采购行为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堵塞制度漏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
3.作风建设不严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为民服务仍有短板问题
(1)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①加强组织领导,将民主评议工作作为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作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着力打造供销社工作亮点,提升为农服务综合能力。
②抓好工作落实,加大对上级领导、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力度,积极争取支持。
③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能力、优化服务,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制定《市供销合作社社会监督员队伍选聘管理办法》,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组织社会监督员代表到英雄山文化市场实地考察调研,并启动社会监督员聘任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反映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为农服务成效,努力提升社会各界对供销社工作知晓度、认可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制度执行刚性不足。
整改情况:
①强化预算约束机制。修订《济南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完善预算考核目标制定流程。严格实行“无预算不支出”原则,实施季度预算预警机制。
②组织相关企业财务人员开展预算教育培训,增强企业财务人员对企业的了解和掌握,建立数据支撑体系和基准数据库,科学分解目标,量化考核指标,做好全面预算。
③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业务部门根据经营计划提报预算草案,财务部门结合战略目标进行综合平衡。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建立月度执行分析制度,对偏差较大的事项重点跟踪。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对信访工作督办和跟踪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开展常态化学习培训,提升基层政策解读与指导能力。针对基层信访和12345热线工作人员,采用“请进来、走出去”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相关部门专家、业务骨干组织政策解读学习培训,结合典型案例讲解政策适用场景,确保精确领会政策精神,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对接市12345热线管理部门,实地参观学习,熟悉掌握热线工单处理程序方法,提升诉求解决率。定期派人到基层,针对疑难问题现场指导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推行闭环跟踪管理,有效解决重复信访问题。从信访事项受理、转交、办理到反馈,全程记录进度,定期跟踪办理情况,倒逼责任单位提升办理效率和质量,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加强政策研究学习,注重信访事项合理性分析,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对于合理合法的诉求,依法依规推动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无理诉求,积极进行教育疏导,做好答疑解惑工作,避免简单粗暴或无视信访人感受。对于无理诉求且重复信访事项,严格按照信访事项行政三级办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推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落地发力不够,抓党建带队伍的责任链条未能压紧压实方面问题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弱项问题
(1)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关于推动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将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机关党建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召开市供销合作社党建工作交流会暨巡察反馈党建相关问题整改部署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专题汇报,组织部分党务工作人员分组到社有企业实地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建立“抓学习、强调研、夯基础、提质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工作措施》要求,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党建调研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基层党建调研工作组的通知》,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结合党支部工作联系点,重点围绕党建责任履行情况、党的政治建设情况、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情况、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调研,形成党建工作调研报告,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地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
①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印发了《中共济南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对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集体决策,同时明确了决策原则、决策事项清单和决策程序,避免个人独断专行,降低决策风险。
②严格按照《济南市供销合作社章程》《中共济南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会议事规则》和《济南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主任办公会议事范围,保证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提高决策科学性、针对性和执行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推进供销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缺项问题
(1)轮岗交流不及时。
整改情况:
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严格执行重点岗位轮岗规定,同步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2名同志平职交流。新增干部政绩观相关考察内容,紧密结合新发展理念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将政绩观细化为多个可量化、可考察的要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抓专业队伍建设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
开展人才需求调研,梳理单位年度重点任务清单,针对核心业务与相关处室座谈,明确专业人才缺口,充分了解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供销合作社人才工作举措;组织开展“新禾破土·向新力行——供销青年干部交流互鉴成长营”学习交流活动,重点结合供销社实际业务,从农资保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现代流通多个方面,分享交流业务知识;组织系统干部职工专业化培训,依托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累计培训干部职工200余人次。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3.基层党建脱虚向实用力不够问题
(1)社有企业成立党组织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
理顺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党委与基层党组织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社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成立、换届以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构建更加严密的基层党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指导相关党组织成立党支部,完成13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确保党支部有序开展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基层党建活动不达标准。
整改情况:
①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山东省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规范》,新修订市供销合作社《三会一课制度》《党务公开制度》《主题党日制度》,确保各项规范要求不走样、不打折扣;制定党员学习教育通知与主题党日开展要求,下发学习材料,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日常指导与监督,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组织生活质量持续提升。
②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灯塔—党建在线”上传维护信息的督导检查,建立定期抽查提醒机制,对2025年上半年市供销合作社基层党支部“灯塔—党建在线”维护情况进行系统筛查梳理并通报,要求各基层党支部整改,确保各基层党支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党建活动。
③根据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安排,聚焦基层党建实务、组织规范及纪检工作等,组织开展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加强对系统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建立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基层党建活动机制,帮助基层党支部规范开展党建活动,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能力水平。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党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开展进一步摸排甄别“挂靠”党员转隶工作。下发《挂靠党员信息摸排通知》,对挂靠党员未转出原因与计划转出时间进行再调度再摸排。对摸排出来的“挂靠”党员,进行分析研判,明确转接流程和时间节点,分类出具挂靠党员情况处理意见。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规党纪严肃处理,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
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公车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
①召开市供销合作社公车管理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期间关于公车管理立行立改的相关要求。制定印发《市供销社公车管理立行立改方案》和《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每台公务车辆均建立出行记录台账,详细登记公务用车使用部门、时间、地点、事由等信息。严格执行回单位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②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根据《市级党政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办法(暂行)》(济办发〔2016〕37号),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细则》,修改完善社有企业公车制度,明确公司主要负责人公车使用规范。
③严格公车经费使用,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制度,不得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深化信息公开,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公示栏等渠道,定期公开车辆使用情况、运行费用等关键信息,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将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检查范畴,作为作风督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加强廉洁教育和纪律提醒。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1)“往来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长期挂账”问题,仍挂账未整改。
整改情况:
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由分管领导带队,财务审计处组织财务人员和历史经办人员进行了专门分析研究。一方面梳理账目,分析挂账原因,整理账龄,对账款进行分类清理。另一方面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寻找解决历史挂账问题办法。目前已处理3笔应付账款挂账,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积极做好账务清理。
整改结果:未完成(正在整改)
(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闲置”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
关于挂账财政资金的处置事宜,企业召开相关会议,通过聘请专业机构对挂账资金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了分析研判,根据咨询意见建议总公司已于8月底做出账务规范处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集中整改期间,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以“长久立”的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初步转化。但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的全面性要求、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任务、对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长远需求,仍存在部分问题整改需持续深化、长效机制需动态完善、责任落实需压紧压实等不足。为巩固拓展集中整改成效,推动巡察整改从“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延伸,现就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未完成问题整改清仓见底。集中整改期内,虽已完成大部分问题的阶段性整改,但仍存在整改周期长、协调难度大的问题,需转入常态化推进阶段。对此,我们将把未完成问题作为整改“硬骨头”,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到底、改到位。
(二)强化制度执行,以“全周期管理”推动长效机制落地生根。集中整改期间,围绕反馈问题,已修订完善《中共济南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细则》等14项制度,初步构建了覆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体系。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将重点在“立规、守规、督规”上下功夫,坚决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橡皮筋”。推动制度“废改立”动态优化。同时,建立制度动态更新机制,结合上级新政策、工作新形势、问题新表现,对制度进行“体检式”清理,及时填补漏洞、跟进调整,切实形成“制定—执行—评估—优化”的闭环链条,推动制度“刚性约束”落地见效。
(三)深化成果运用,以“促发展实效”推动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巡察整改的最终目标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我们将坚持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以整改促作风转变、以整改促能力提升、以整改促事业发展,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从政治高度看待业务问题、从业务问题反思政治责任,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实践过程。坚持“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类业务、提升整体效能”,将整改成果融入业务。同时,定期对整改成效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出现反弹回潮、是否形成长效机制、是否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真正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1-51708582;邮政信箱: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D1312;电子邮箱:gxs_zzrscggyx@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