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237010049300771XN/2023-01039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供销合作社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3-02-06成文日期:2023-02-06

会议届次

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号

20230086

标题

关于加快济南基层供销社升级改造,助力建设乡村振兴省会标杆的建议

建议者

姚丽、高玉新

人大建议领域

经济建设和财政金融

承办单位

市供销合作社

答复时间

2023-02-06

答复内容


姚丽、高玉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济南基层供销社升级改造,助力建设乡村振兴省会标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供销社基层社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5]16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16〕10号)文件精神,紧紧抓住综合改革有利时机,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在创新体制机制,释放发展活力,完善为农服务壮大自身实力方面有了新的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不断扩大,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组织服务农民的能力不断提升,已逐步发展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综合平台和生力军,综合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济南市供销社系统有8个区县社,分别是章丘、历城、长清、济阳、莱芜、钢城、商河、平阴县供销社,共有镇村级基层社95个。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快县域现代商贸流通网络体系试点建设。按照全国总社、省社统一安排部署,市供销社以实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为抓手,建立完善以流通骨干企业为支撑、县城为枢纽、乡镇为重点、村级为终端的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化对乡镇和村级网点的配送功能,打造县有集采集配中心、镇有综合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的商贸流通体系,目前全系统各类经营网点达到2189个,其中大中型自营超市44个。2022年以来,继续加快改造提升传统经营网络,创新现代流通模式,努力搞好与农民利益相关的服务项目,按照省供销社打造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部署,在畅通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渠道真正打通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最后一公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章丘、莱芜、长清、商河四个区县社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推动农资、日用品等经营服务网点改造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完善商贸流通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发展质量,完成7个区级集配中心,36个镇级综合服务站,377个村级综合服务社的规范建设。

(二)积极推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近年来全力推进集土地托管、农机服务、测土配肥、统防统治、粮食收储(烘干)、农民培训等多个板块为一体的为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把为农服务中心作为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开展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综合平台,用好政府扶持政策,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按照“供销主导、多方参与、统一运作、合同管理、政府支持”的运作方式,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动服务规模化,进一步扩大土地托管服务规模,通过采取合作经营、订单服务、承包租赁等多种经营方式和全托管、环节托管服务模式,围绕耕、种、管、收、加、贮、销等农业生产环节,大力推广“保姆式”、“菜单式”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模式,实行农业专业化、系列化、规模化全程服务。目前,建成为农服务中心37个,年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稳定在400万亩次以上。

(三)持续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社+全程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1〕7号)文件要求,支持供销社试点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新模式,经积极对接省供销社,促成省社与章丘区、济阳区、商河县政府签定战略合作协议,以省市区三级供销社共同出资成立了山东鲁供丰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打造为农服务“国家队”,试点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新模式,通过开展“村社共建”带动农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为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党建引领+垫资托管+保底承诺+约定提成”方式全程托管合作社土地。经营利润按照合作社60%、公司40%的比例分成。合作社按照“两保底一分红”分配收益,入股土地最少有800元保底收益,村集体有30元/亩的服务收益,盈余部分合作社内部按股份红,开展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自2020年至今,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全程托管服务”面积达6.5万亩,实现农民得实惠、企业促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的目标,进一步提升了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不断完善和加强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目前全市系统内有各类农民合作社486个,其中联合社43个。今年以来全市供销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质量和效益优先,指导各区县供销社加强对系统内领办、创办的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指导,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拓宽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合作共赢。

(五)试点探索新领域。为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拓宽发展途径,我们在土地股份合作社、“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和开放办社方面进行了试点探索。

1.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工作,以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以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构建综合性为农服务体系,依托为农服务中心统一进行标准化种植、机械化作业、集约化生产,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目前,注册成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达到74家。

2.探索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按照2019年济南市《政府工作报告》“探索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的部署要求,以组织改造、服务创新和机制构建为着力点,在章丘、历城、莱芜区试点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探索了“三位一体”合作组织的组建和运作新模式,构建了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带动更多农户开展合作经营,打造了为农服务大平台,推动全系统领办发展农民合作社实现量质齐升。截至目前系统内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金融互助合作社5家。

3.坚持开放办社,创新基层社发展路径。依托现有资源和特色产业,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基层供销合作社为载体,通过产权联结、经济合作、融合发展,逐步对基层薄弱社进行改造升级。章丘区新组建曹范供销合作社,依托为农服务中心和农产品加工基地,通过“农户+合作社+加工基地”方式,健全完善前沿服务阵地。在“村社共建”开展较好的村,探索建立“村集体+专业合作社+村民”模式的村级供销合作社,截至目前,全系统已组建成立14家村级供销社。

(六)开展联合合作助力乡村振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推进农村快递网络和供销合作社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共建共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市供销社与市邮政管理局签署了《助力乡村振兴合作协议》,合力推进提升供销、快递联合下乡进村,服务农民群众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村消费、农产品上行、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七)扎实做好农业生产各类农资保障供应。全市各级供销社充分发挥系统农资企业龙头作用,通过抓货源、抓网络、抓质量、抓服务,提早安排部署,加大系统内农资的调配和储备,确保了系统内货源充足。2022年“春耕备耕”期间全市系统共销售各类肥料4.6万吨,农膜129吨,农药392吨,积极参与稳定农资价格,突出系统内农资经营质量管理和品牌意识,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流入供销社系统,为实现全年农业生产目标起好步开好头;“三夏和秋耕秋种”生产期间,全市系统内共供应各类优质肥料7.3万吨,农药 258吨,农膜110吨,整合各类农业机械2053台(套),累计作业面积67万亩次,有力的保障了农业生产需要。

三、下步工作打算

市供销社对该提案建议高度重视,并针对提案建议深入讨论研究,制定市供销社下步具体工作举措如下:进一步树立“大抓基层、加强基层、夯实基层”工作导向,着力提升基层组织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基层组织加快发展,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切实把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实施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农业服务规模化创新、农村现代流通创新以及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创新提升工程”,全面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一)做强主责主业,为组织建设提供功能支撑

1. 推动流通经济跨越发展。抢抓国家、省关于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加快农资、日用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等业务发展。优化日用消费品供给,引导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参与联采分销,发展连锁经营和统仓共配,加强与生产商、供应商对接合作,拓宽流通渠道,与2022年相比,到2025年日用消费品经营额增长20%以上。提升农资供应服务,强化系统联合合作,自上而下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切实发挥主渠道作用,提升市场竞争力,到2025年农资市场占有率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通过三年努力,打造全市系统内4个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示范县,建立起以县域龙头企业配送为主体、乡镇周转配送为补充、村级综合服务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形成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多业并举、一网多用、渠道畅通、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流通经济发展新格局。

2. 深化提升土地托管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省供销社《<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供销合作方制定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方案》,继续推动土地托管服务扩面提质,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销品牌”。充分发挥为农服务企业、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的作用,规范建设运营为农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扎实推进章丘、济阳区供销社“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试点,发挥好样板带动作用向其它区县社辐射延伸,取得明显成效,做出成熟模式,指导基层供销社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提供服务,在全市推广到8万亩以上。

(二)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基层开展联合合作

3. 打造区域骨干企业。围绕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以提升经济实力和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提高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区县供销社立足自身优势,打造本级、本区域的骨干企业。

4. 强化系统联合合作。各级供销社为农服务企业将坚持上下联动、服务基层的理念,创新与基层的合作方式,积极开展与区县供销社的综合合作,依托省供销社平台积极参与农资、日用品联采分销等业务合作,将网络布局到基层,服务下沉到基层,带动基层组织开展经营服务,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服务格局。

5.积极打造全产业链的冷链仓储物流网络。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区县供销社通过各种方式发展系统内冷链物流仓储,推动全市系统冷链物流资源整合提升,促进高品质农产品上行和高品质生鲜产品下行,更好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要。

(三)提升基层功能,构建县基一体服务网络

6. 完善县乡村服务网络。县级供销社围绕主营业务,统筹整合服务资源,集中力量打造农资日用品经营、农业生产服务综合平台,辐射带动乡镇供销社开展经营服务,统一布局、建设、完善乡镇经营网点,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构建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服务组织、村有服务站点的县域服务网络。

7.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充分用好各种扶持政策,做实各级合作发展基金,支持基层社改造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每年推动一批符合条件的基层社完成改造提升。以直营商超、为农服务中心、农资经营网点等为基础,加快建设供销综合服务站,丰富农产品购销、家电回收、快递收发、金融服务、便民缴费和快消品周转等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以各类村级经营网点为基础,赋能形成农村综合服务社,着力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的乡村服务网络。

8. 恢复重建“空白”基层社。对基层社空白乡镇、“三无”基方制定层社和停歇业基层社等供销社服务“空白”的地方,采取县级社投资、社有企业下沉、开放办社吸纳等多种方式恢复供销社组织和服务,争取有所突破。

(四)创新管理机制,筑牢基层组织发展基础

9. 完善治理结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供销社的领导作用。坚持双线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县级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和相关制度,增强县级联合社统筹发展能力,履行好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职能,引导基层社持续规范发展。按照合作制原则,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实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0. 推进开放办社。立足资源优势、业务优势、系统优势、网点优势等,积极对接系统外各类社会主体,通过共建平台、联合经营等方式,开展联合合作,并逐步纳入供销社主导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强化服务功能,积极领办、服务各类专业合作社,创造条件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带动更多的农民加入供销社组织。三年内,全市供销社30%以上的基层供销社领办农民合作社达到3家以上,推动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落实县级供销社监管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信用互助业务风险。

11. 加强资产管理。各级联合社要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社有资产管理运营平台,推进社有资产和基层组织统一管理。加强对社有资产使用、租赁和出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合同和印信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鼓励支持供销社集体、基层社负责人、运营团队共同出资建设经营服务项目,明晰产权关系,增强发展活力。支持有条件的县级联合社统一组织改造基层经营设施,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拓展经营服务功能,实现管严资产与放活经营有机结合。

12. 建设人才队伍。创新人才引进、使用机制,鼓励县级供销社探索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通过公开选拔、聘任等多种形式,吸引农民能人、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等加入供销社队伍,优化基层社人才队伍结构。充分发挥系统内各级培训机构、为农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大对基层社和农村各类经营主体的培训,宣传供销社服务理念,提高基层社人员能力素质,增强供销社知名度和吸引力。

(五)鼓励实践创新,实现为农服务百花齐放

13. 争创示范样板。按照省供销社制定创建标准,指导部分具备条件的县级供销社,按照龙头强、网络全的要求,整县推进组织体系建设,打造县级社示范社;按照全国总社创建标准,指导基层社健全组织、完善功能,争创基层社示范社。三年内,在全市系统打造1至3家县级社示范社、3至10家基层社示范社,展现新时代供销社新形象,形成样板和模式,示范推动基层组织创新发展。

14. 创新服务方式。按照“针对问题—鼓励创新—发现典型—深入总结—打造样板—示范推广”的工作思路,重点推广县乡示范社的经验做法,引导基层针对地方产业特点、农民需求,找到自己的服务切入点,打造自己的特色优势,实现为农服务百花齐放。各区县供销社要根据自身情况,选准着力点和突破口,重点培育发展区域性优势特色服务。

     济南市供销合作社

2023年 2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振华  51708563


吸收采纳情况

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