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三季度济南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9-09-20 13:49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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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抓好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以下简称《检查指标》)的贯彻落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3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第三季度,按照《检查指标》要求,我市对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管理的65个政府网站(新增市大数据局网站)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第三季度(截至9月17日)全市共收到上级转办的“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121件,相关区县和部门均进行了处理答复,按时回复率100%。

(二)主要问题

1.信息更新不及时。市市场监管局(原市食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原市质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管局)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应更新栏目未更新的问题。

2.空白栏目。南山区管委会网站存在3个空白栏目。

3.错别字或内容表述错误。检查发现,市市场监管局(原市质监局)网站存在错别字、内容表述错误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以山东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为基本底数,在12个县市区中,以市县政府为主体的政务新媒体7个,包括历下区政务APP(历下政务)、槐荫区政务微信(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天桥区政务微信(天桥区政府)、历城区政务微信(历城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商河县政务微信(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商河县政务微博(商河发布)。

以职能单位主体开设的政务新媒体选取了10个单位,分别为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检查,10个单位共开设政务新媒体96个,其中微信公众号54个、微博28个、今日头条3个、APP客户端3个、抖音号4个、企鹅号1个、小程序1个、其他形式2个。

对照《检查指标》,重点检查了政务新媒体三方面问题:一是安全、泄密事故问题。在此次检查的政务新媒体中,能够明确责任主体,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杜绝了这方面问题。二是内容不更新问题。在此次检查中,98%的单位都做到了内容及时更新。个别单位根据不同职能,开设了多个政务微信号,虽便于网民的使用,但限于业务的单一性,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例如市人社局开设的政务微信号“济南大学生就业”最近更新日期停留在2019年6月17日。三是互动回应问题。此次检查中,绝大部门单位的政务新媒体以信息发布为主,互动回应偏弱,尤其是以市县政府为主体的政务新媒体,如槐荫区政务微信“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无互动功能菜单栏。

附件:2019年第3季度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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