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根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济南市实际,对《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济政发﹝2017﹞2号)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将文件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出: 1.登陆济南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nan.gov.cn/),通过网站首页上方“互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fgw_tz@jn.shandong.cn,邮件主题标明“代建制管理办法修订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龙奥大厦D区801室,邮政编码250099。 附件1: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代建制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
2020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