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工作的通告》(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于1999年8月19日发布,该令实施已有二十余年,相关责任主体发生了变化、有关政策法规条文做了修改、所依据的上位法做了调整变化。经市司法局批准,近日我们组织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工作的通告》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为使《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工作的通告》内容更加合理、完善,现广泛征求大家的宝贵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工作的通告》的征求意见,开始日期2020年9月30日,截止日期2020年10月30日,如您有好的意见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陈瑞雨,联系电话:0531-85039152; 电子邮件:jnrfbztc@jn.shandong.cn。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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