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现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的《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出: 1、登陆济南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nan.gov.cn/),通过网站首页上方“互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或者登陆济南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jnssfj.jinan.gov.cn/),通过网站首页“行政立法—立法意见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fzbfgc@j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标明“物业管理条例立法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龙奥大厦A区1134室,邮政编码250099。 2021年2月9日 附件1:《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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