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2月13日发布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以及2018年5月《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实施以来的具体情况,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起草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希望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jngjjfwc@jn.shandong.cn 2.函寄至以下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一号龙奥大厦E区314房间(邮编:250099)。 3.可以登录济南政府网和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留言提交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3月12日 附件1: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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