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关于《济南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9月26日-10月10日,我局通过济南市人民政府官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意见。期间,共收到群众意见建议4条。
针对意见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并逐一进行了处理、吸纳。一是对反映的英雄山、槐荫广场等具体管理问题,已第一时间告知管理机构加强噪音管控,妥善处理不同群体间的矛盾,最大限度满足各类群体的合理诉求。二是该《办法》实行名录管理,将同步公布《济南市城市公园名录(第一批)》,告知公众具体适用的城市公园范围。市民游客所反映的匡山公园、槐荫广场等部分山体公园、绿地广场不属城市公园,不适用于《办法》管理,对其管理按照城市绿地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三是“除盲人携带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携带扶助犬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公园”符合《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