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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专精特新及创新型中小企业奖补
内容 您好,请问申报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山东省大数据“三优两重”项目市级分别给予什么奖补,未搜寻到相关资料,烦请解答。
信件编号 MSLX20230200917 提交时间 2023-02-10 17:06:5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19〕1 号)文件第2条“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布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根据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办发电〔2022〕4号)》文件第一条“对有效期满经复核或重新申报认定的省、市级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分档延续性奖励;对通过复核或重新申报认定且未获得过该类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按照新认定企业标准给予奖励。”。

2.关于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目前我市对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没有奖励政策。

3.关于三优两重项目。市工信局2023年将制定新一轮软件名城提档升级政策措施,对山东省大数据“三优两重”项目具体政策目前正在研究,具体以正式发布后的为准。

答复机构 市工信局人工智能产业处 答复时间 2023-02-13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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