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已有13057人关注该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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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移动号码变更过户 | ||
内容 | 2016年在济南市历下区山大南路移动营业厅为孩子办理了后四位为3456的移动号码,因当初孩子未成年,不能以孩子的名字办理,现孩子已上大学二年级,所有支付方式(支付宝,微信等),以及学校的很多工作需手机号码实名制,为此我多次与移动公司沟通:我可以提供我和孩子的书面父子证明,把该号码过户的实际使用者,也就是我孩子的名字,而移动公司以我的号码是吉祥号码为由,以移动公司内部规定为由告知我:如果过户,资费只能改回我当初办理号码的时候的258元/月。多次沟通未果,我理解移动公司是担心所谓吉祥号码私自买卖,但我可以提供书面证据(父子证明材料)来证明我不是私自转让,而是实际需要。 | ||
信件编号 | MSLX20240100675 | 提交时间 | 2024-01-11 09:44:50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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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已收到您的咨询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第三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要求,建议您登录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sdca.miit.gov.cn/),点击首页“公众参与”,在“电信用户申诉”一栏办理相关业务,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感谢您对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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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答复时间 | 2024-01-15 09:39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