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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中国移动未经本人同意,私自办理业务。
内容 中国移动在未经我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为我私自续加了2年期的宽带。因为宽带质量差,经常断网,我今年有换宽带和携号转网的需求,去营业厅咨询时,得知原本应该2024年6月到期的宽带,成了2026年6月到期。告知我要付180元违约金,且初次办理宽带时我交了100元押金也不退,还有半年的宽带费也不退。我在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后,他们同意给我退还100元押金,外加半年120元宽带费。但是是以话费的形式退给我,还警告我携号转网话费作废。我不同意。营业厅态度傲慢,还嘲讽我说:“你可没少打这个电话啊”我说:“你们宽带服务做的不好(一年多次宽带故障),我为什么不能投诉?”营业厅:“那每次出问题,我们师傅有没有给你上门维修?”我:“宽带出问题是你们移动服务没做好,上门维修难道不是应该的吗?”营业厅:“反正跟你都说清了,要退只能退给你话费,携号转网这个话费就作废了”我:“我不同意这种解决方法”营业厅:“你可真是....”我没同意话费退还的形式,营业厅最终未给我退费。我不理解,为什么他们可以有恃无恐的做这种侵害消费者的事情,未经我本人同意给我私自办理业务,我合理的退宽带诉求,成了一分不能退,还得我补交钱。我的诉求:1.中国移动需要向我本人道歉,并退还我的合理诉求金额,100元押金+120元宽带未使用费,共计220元现金。2.要求中国移动停止其违法行为,退订未经我同意开通的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中国移动赔偿我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金额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若金额不足500元,按照500元补偿。3.要求中国移动做出解释:市民热线难道不是为了解决市民问题的吗?宽带多次出现问题,我拨打市民热线解决问题哪里不对?宽带出现问题,你们上门维修怎么就成了“对我的恩赐”了。断网、线路故障、设备故障,难道不是给我添麻烦了?怎么到你们嘴里好像是我给你们添麻烦了?
信件编号 MSLX20240101020 提交时间 2024-01-16 11:19:5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已收到您的咨询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第三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要求,建议您登录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sdca.miit.gov.cn/),点击首页“公众参与”,在“电信用户申诉”一栏办理相关业务,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感谢您对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支持。


答复机构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答复时间 2024-01-18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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