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已有2327人关注该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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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中药饮片问题咨询 | ||
内容 | 想咨询一下二类药店和三类药店能不能销售药食同源以外的中药饮片?药品经营许可证是三类店,但是经营范围没有中药饮片资质,能不能销售? | ||
信件编号 | MSLX20250702284 | 提交时间 | 2025-07-28 19:24:48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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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根据《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规定,仅经营药食同源类或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精制包装中药饮片,且不拆零销售的二类店、三类店,可不增加“中药饮片”经营范围。中药饮片只能在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三类店进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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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答复时间 | 2025-07-29 10:50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