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已有184人关注该问题 | ||
---|---|---|---|
信件标题 | 如何办理收养 | ||
内容 | 我们家里没孩子,我老婆年龄大了,属于高龄产妇。想收养位女孩,不知道市福利院有没有健康孩子,我们不知道如何递交资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我们都满30岁。 | ||
信件编号 | MSLX20250702484 | 提交时间 | 2025-07-30 23:58:05 |
处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曾先生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收养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收养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收养申请人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或《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要求的及能够证明收养能力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目前济南市儿童福利院没有符合条件可送养的健康孩子,济南市民政局正在建设收养信息系统,曾先生可以持续关注济南市儿童福利院官方网站,待系统建成后可以提报收养意愿、家庭情况等信息。市儿童福利院有可送养的孩子会及时在系统上公示,曾先生可选择满意的孩子提出申请,进入收养能力评估范围后需要在系统中上传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感谢您对我市儿童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其他未尽事宜欢迎致电咨询0531-51702581(儿童福利处);0531-58668717(市儿童福利院)。 |
||
答复机构 | 济南市民政局 | 答复时间 | 2025-07-31 11:01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