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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济南市塑料十厂
内容 从1981年进入工厂后单位人事各种变化,导致档案信息不够完善百姓苦不堪言,本应特殊工种退休因单位人事填错信息工种已经耽误退休,追查济南市塑料十厂断交职工的四年的保险滞纳金,因为单位的滞纳金应不属于个人,是因为单位自己拖欠不应有个人承担。希望有关部门严格处理,严惩未缴纳单位。因退休原因办理过程中发现原始单位有非正常漏下、断交社会保险一事,现已经过济南市槐荫区社保中心审核发现原始单位(济南市塑料十厂)在1994年1月至1997年12月未能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断交四年社会保险。经济南市社保中心(槐荫、市中)稽查科反馈需要找国资委反应。
信件编号 MSLX20250901960 提交时间 2025-09-29 16:44:04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经核实,济南塑料十厂已于2005年5月移交槐荫区管理,该企业不是市国资委监管企业。

答复机构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复时间 2025-09-30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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