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已有2160人关注该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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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改善民生 | ||
| 内容 | 县长您好:盼望各小区步梯房安装电梯方便老年人生活。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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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编号 | MSLX20251200345 | 提交时间 | 2025-12-05 20:15:54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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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老旧步梯房安装电梯的问题,落实情况如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遵循业主自愿、民主协商、依法合规、保障安全、政府扶持的原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听取该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尤其应听取该单元增设电梯后在通行、采光、通风、噪声等方面受直接影响的相关业主意见。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应当由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在业主自我协商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 (镇政府)牵头组织居民委员会搭建协商平台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听证,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妥善解决问题矛盾。前期工作准备完毕后,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增梯手续,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审查工作。感谢您对济南市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来信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答复人:商河县住建局 答复日期:2025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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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商河县住建局 | 答复时间 | 2025-12-10 09:36 |
|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