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济南医大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2MA3EW9TU46
法定代表人 王宝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济卫医罚〔2024〕0024号
违法事实 济南医大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济南医大口腔医院)未按规定实施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1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23
处罚机关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数据来源单位 济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