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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名称: 关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的问题
办件内容: 事项名称: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生育津贴支付)二胎的产假天数是98+60天,其中98天的生育津贴是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员工的实际工资大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话,国家有规定说多出来的部分需要单位来补齐吗?
申请人/申请单位: 田苗 提交时间: 2026-01-22
受理单位: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受理时间: 2026-01-26
答复状态: 已答复 答复时间: 2026-01-26
追问状态: 正在办理 追问答复时间: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已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问题已解决,没有其他问题。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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