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件人您好!经落实您的孩子想转学至历下区学校。“房产”或“户籍”至少有一项在历下区是提报转学申请的基本条件。若符合转学申请条件请于7月22日—8月10日在网上提报转学申请。8月30日前视学位情况协调安排转学学生。目前无法承诺转学至目标心仪学校,届时将协调安排转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谨作风险提示。【历下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提示】1.具备提交转学申请的三种情况(具备其中一种情况可以提报转学申请):a.“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三者地址一致且都在历下区情况; b.有历下区户籍无房产情况;c.外地户籍在历下区有房产情况 2. 网上提报转学申请时间:7月22日—8月10日。3.获取转学平台路径:关注 “历下教育”微信公众号, 在“招生专栏”内查找《2024年历下区中小学转学通知》,获取转学平台二维码填报转学信息。4. 8月30日前视学位情况协调安排转学学生(录取学校电话通知)。5. 转学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a.“房户住”三一致情况需提供:历下区的户口本、房产证、监护人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身份证等。没有房产证可以以购房合同、全款发票和《济南市房屋信息情况查询结果》以上三项资料替代。 d.“仅有历下区户籍无房产情况”需要提供:历下区的户口本、监护人双方的无房产证明 、监护人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身份证、租房协议。c.“外地户籍历下区有房情况”的随迁子女需要提供的资料: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全款发票+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三项资料可以替代房产证),监护人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身份证、历下区居住证、社保或(营业执照、涉税证明)等。【特别提示】制约转学是否满意的关键因素是学校学位问题,任何转学存在不确定向。如果来电人孩子具备申请转学的政策条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申请转学信息填报。2.若目标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将协调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学,若对协调的学校不满意可自行放弃,回到原学校继续就读。3.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一条要求,毕业年级一般不准转学,因此若9月开学就读毕业年级(六年级和九年级)不再受理转学。 |